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身為香港浸會大學副教授的公民黨立法會港島區候選人陳家洛,被揭發以「教授」的職銜進行宣傳,被質疑作出虛假聲稱,誤導選民,涉嫌違反選舉條例。民主黨3名黨員日前去信浸大校長陳新滋及董事會主席王英偉,要求校方澄清是否容許副教授在校內、校外自稱為教授。陳新滋昨日覆函,指就大學架構而言,教授與副教授是兩個不同的職級,而在所有正式的大學文書中,講座教授和教授的個人稱謂均統稱為教授,而副教授和助理教授則會稱為「博士/先生/女士」。他又稱,知悉廉政公署正調查事件,該校會在有結果後按校內程序處理。覆函再一次踢爆陳家洛辯稱「自稱教授為學術性慣例」的謊言。
自稱加入民主黨20年的陳德明、楊錚及羅國強日前去信浸大,批評陳家洛在參選香港島直選時,以「教授」的職銜宣傳,質疑浸大是否容許副教授職級的員工,在校內、校外自稱為教授,並要求浸大解釋該校的教授職銜「需要甚麼才能擁有」,及要求校方澄清倘有非教授級的員工對外宣稱為教授,校方會否採取紀律處分。
澄清教授稱謂 大學文書規範
陳新滋昨日覆信指出,根據香港浸會大學的人事架構,教授級教學人員主要分為講座教授、教授、副教授和助理教授四個職級,所以在架構而言,教授與副教授是兩個不同的職級。在所有正式的大學文書中,講座教授和教授的個人稱謂均統稱為「教授」,副教授和助理教授則會稱為「博士/先生/女士」,惟對「日常的口頭稱謂」,大學則沒有訂立指引。
知悉廉署調查 考慮日後處理
陳新滋又稱,據悉廉政公署已就事件立案調查,大學會參考有關的調查結果,才根據程序考慮適當的處理方法。
有市民早前向傳媒投訴自詡為「尊重法治精神」的公民黨,前黨主席陳家洛在今年立法會選舉中自行「升呢」,在競選街板自稱為教授,有虛報資料之嫌,「為人師表者為了選票,居然自我抬高身份,蓄意欺騙市民,實有違市民對廉潔選舉的期望」。陳家洛當時未有回覆本報查詢,卻向《蘋果日報》聲稱,「大學慣例」是「容許助理教授以上職位可自稱為教授」,並聲言有關投訴是「抹黑」。
不過,陳家洛至今仍拒絕公開承認錯誤。
香港島候選名單還包括許清安,單仲偕,勞永樂,劉嘉鴻,鍾樹根,吳榮春,何秀蘭,葉劉淑儀,王國興,何家泰,曾鈺成,劉健儀,吳文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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