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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客出入上水中心搬運貨物。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政府繼續針對水貨客堵塞上水港鐵站的問題展開行動,昨再有3名內地水貨客因運龍蝦於早前遭拘捕,昨於沙田裁判法院分別承認一項違反逗留條件控罪,同被判囚2個月。
3名被告分別為夏澤青(44歲)、莊火振(39歲)及李盛權(28歲),其中夏己離婚並於內地育有一子,而李則正在申請單程證,原於本年年尾來港與家人團聚。裁判官判刑時警誡各被告勿再干犯,並須於受刑完畢後即時遣返內地。
案情指入境處人員於本月23日上午,搜查一個位於上水劍橋廣場的貨倉時發現3名被告,及有已包裝的龍蝦。入境處人員要求他們出示身份證明文件,從而獲悉均為訪港旅客。警誡下他們承認控罪,且表示每次運一袋龍蝦,會獲得80至120元人民幣作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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