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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國光昨日聯同區議員、其他商戶等抗議表達訴求。香港文匯報記者廖穎琪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廖穎琪)有近半世紀歷史的黃大仙東頭h第二十二座,房委會於2008年決定清拆重建,昨日是地下商住舖位租戶遷出最後限期,有17個租戶因不滿賠償金額拒遷,指租戶以徒置形式獲分配舖位,有別於房署其他租戶,要求由每平方呎866元增至1,592元。房委會拒調高賠償額,但中秋前不會要求租戶遷出,而房署會繼續與商戶保持溝通。
租戶不滿分配舖位偏遠
東頭(一)h於1965年落成,大部分地下商住舖位是前徙置事務署安置受政府收地影響的市民,租戶擁有轉讓權、分租權及承繼權(簡稱「三權」)。東頭h第二十二座商戶聯會主席蔡國光表示,房委會提供的賠償方案與其他商戶無異,是按舖位面積提供每平方呎866元的特惠津貼,若租戶放棄參與「局限性投標」,可獲替代金津貼80,700元,要求增加賠償。
黃大仙區議會主席李德康表示,不少租戶年紀年邁,留守只求一個公道,但房署一步不讓,現仍有17戶共25個舖位拒絕遷出。「回春堂藥行」負責人張婆婆直言,曾試過一日內收到房署職員兩三次來電催「收賠償、交匙」。經營髮廊的陳美玉指出,雖可參與「局限性投標」,但可供選擇舖位偏遠,位置又不合適,「雞檔隔離怎做理髮?」
房署允月底前不截水電
房屋署高級房屋事務經理(黃大仙)徐金龍會見商戶代表後稱,東頭h第二十二座約900個住戶已全數遷出,至於部分尚未遷出的租戶,房署會與他們保持溝通,並承諾本月30日前不會截水、電和電話。房委會商業小組主席蔡涯棉昨與商戶會晤,負責統籌的公屋聯會總幹事何偉民指房委會拒絕提高賠償金額,商戶會繼續尋求協助,不排除會有進一步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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