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廖穎琪)政府推出「加強版」額外印花稅和新增的買家印花稅,打擊炒樓的同時,令資金流向炒賣非住宅物業和車位。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昨日明言,正密切注意市場走勢,有需要時會推出相應措施;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強調,新措施針對住宅樓宇交易,不適合用於工商舖,但有需要時會再推新措施,同時不排除出招應對租金過高問題,但暫時無計劃引入租金管制。
李慧琼憂轉炒商舖車位
政府早前調高額外印花稅和新增買家印花稅,前者把額外印花稅的適用年期延長至3年及調高稅率,由10%至20%不等,後者則對境外人士、在港及海外註冊公司徵收15%的買家印花稅。在昨日的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與房屋事務委員會聯席會議上,民建聯副主席兼財經事務委員會主席李慧琼形容「措施到肉了」,但打擊炒賣的同時,卻令資金流向非住宅物業和車位炒賣,期望政府推出措施應對。張炳良稱,當局會密切注意市場走勢,為顧及宏觀經濟和金融體系穩定,有需要時會推出相應措施。
陳家強表示,新措施針對住宅樓宇交易,負面影響較小,不適用於工商舖,但不等於政府不關注其他情況,但有關稅務安排,不能透露。他又稱,不憂慮新措施會影響投資者來港投資意慾,認為樓價升幅過高已不利營商環境,強調「不正常時期」需用特別措施,或造成不便,但對整體樓市健康有幫助。
有議員質疑政府推新稅務措施穩定樓市,但未有定下具體指標。張炳良表示,政府調整稅務措施,需考慮不同因素,「沒有話邊個價對,或邊個價不對」,新措施是因應樓市由亢奮情緒主導,泡沫風險高,或對經濟造成影響。陳家強稱,難以定下一個量化的指標,大方向是樓市健康穩定發展。
亦有議員質疑以公司名義持有物業,再以股權轉移方式便可避免繳交額外印花稅,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秘書長陳美寶表示,難以明確列出每一個情況以堵塞漏洞,而2011年住宅物業成交總數約10%以公司名義登記,當中9%是本地註冊公司,其餘1%為海外註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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