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 磊
作家黃永武在其隨筆集《愛廬小品》中提到,清代有位名叫「六十七居魯」的作家,曾寫過一本《番社采風圖考》。從這本書裡,可知「牽手」一詞,其實是台灣山地同胞的土語。
六十七居魯,滿洲鑲紅旗人。1744年,即乾隆九年曾擔任巡台御史,是負責稽查糾舉台灣的地方官。六十七居魯在《圖考》中,記載了不少台灣原住民的風俗掌故。其中極為引人注目的,還是裸女出浴:當夕陽西下,山邊的溪水裡就會有一群裸女排成長隊,那是十分純潔的天體營。
這裡,我們當然不是要討論天體營。我想說的,是母性。
有資料記載說,在當地,年輕的母親在餵食嬰兒的時候,多數袒胸露乳。如有路人經過時,則必須逗逗孩子,如果頭也不回就走過去,那年輕的母親就會生氣。據說這是非常不禮貌的事情。又,如果路人肯在那年輕母親的雙乳上摸兩把,必能贏得善意的微笑。
這,絕對是讓內地人瞠目結舌的往事。六十七居魯生活的年代,是清朝中期。今天的台灣,想必已經沒有類似的風俗了吧?
黃的文字讓我想起舊時農村的風俗。大凡一個女子做了母親,不論年齡大小,夏天總有可能隨時隨地會坐著或站著給孩子餵奶。無論有沒有外人,做母親的總會很自然地當眾掏出乳房給孩子吃。只要她認為孩子餓了,自然會從容不迫。這,在鄉村是一種風俗,也是年輕母親的一種權利。干涉不得的。
以上種種,至少讓人明白一個道理:在鄉村,樸素即自然,自然即通行。裹得嚴嚴實實的忸怩作態,固然與所謂文明靠近了一點,卻實在失去了本處的純自然。在我們這個小地方,倘有年輕男人誇獎另一個男人的妻子,總會拐彎抹角。他會先從女人的性情與品行說開去,然後是廚藝或者學識。他最不必也不能當面誇獎那女子的美貌。如果對方容貌寢陋,誇獎者自然虛心假意、弄巧成拙。如果對方貌美如花,必然會招來十二分的警惕。
這類現象別的地方是否也有,我不得而知。在我們這個小地方,男人的潛意識裡,自衛意識是非常強的。其他地方的男子,或許也強不到哪裡去。追逐和貪戀美色,是男人的本性。對於戀愛中的男子而言,沒有追到手之前,總希望戀人越美越好。而一旦成婚,妻子的美貌就成了一顆定時炸彈。所以,沒有出息的男人最後總結出了三件寶貝,如你所知,那就是醜妻、薄地、爛棉襖。這種心態,確實自私。不過,有時候也不無可愛之處。
歷史學家希羅多德寫過一個糊塗男人的故事。呂底亞的國王坎道勒斯對自己妻子的美貌無比驕傲。他昏頭昏腦,竟然在吹牛之後慫恿自己的寵臣巨吉斯去偷窺王后的裸體。不料這件事情被王后發現,美女勃然大怒。隨手丟給巨吉斯一把匕首,讓他選擇,要麼殺死國王,要麼自殺謝罪。
巨吉斯最後選擇了弒君。然後,他娶了王后,接著登上王位,在寶座上呆了三十八年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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