彥火
之前莫言的長篇小說《檀香刑》,獲得茅盾文學獎,當時我感到欣慰,也感到有點驚訝。因為這部小說是饒有現實批判性的。
莫言去年十二月二日在香港中文大學以《文學與我們的時代》為題的公開演講,曾特別提到他創作《檀香刑》的背景。
莫言說,他寫這部小說是因為他認識到一位退休獄警而獲得靈感的。他說道:「我的一個鄰居曾經在遼寧當過獄警,退休回來經常說起認識張志新,也描述過當年張志新在監獄裡的一些情況,他也對張志新寧死不屈表示很深的敬意。我就想,這個人明明知道張志新是烈士,為什麼不對自己當年當獄警進行反思呢?為什麼不懺悔呢?而且從他的隻言片語中,隱隱約約感覺到他也參與過虐待和處罰張志新。我想這樣一個人該不該懺悔?但他毫無懺悔之意!」
這種人所以不自我反思,是因為他們為惡行找到藉口,正如這個獄警的解釋:「這跟我是沒有關係的,我是一個獄警,在崗位上,要執行上級領導的命令,他們要我們打她就打她,他們要我們把她的喉管切斷,就把她的喉管切斷,因為她是反革命,而我們是獄警,我們是代表國家。所以我們個人沒有任何責任,有責任應該讓社會、讓國家、讓歷史承擔去。」
作為思想者的莫言,在聽罷這一番話也感到困惑。因此,他對自己作一連串的反問:「……這個人到底是有罪還是沒有罪?他到底是該懺悔還是不需要懺悔?他是否可以就這樣推得一乾二淨,他是否能夠主動地替歷史承擔責任?他是不是可以認識到在這樣一場巨大的罪惡當中,他這個參與者也是有罪的,他的手上也是沾滿血的?由此我就想到我應該寫一部小說,而恰好看到了一些歷史資料,就開始構思《檀香刑》這部作品。」
我個人在閱讀《檀香刑》的時候,對我們老祖先發明的酷刑及把酷刑發揮到了極致,觸目驚心,幾乎看不下去。最近曾與來港的北京大學終身教授嚴家炎先生談起此事,他認同莫言的說法:「這部小說看起來是寫歷史,實際上還是寫現實,從現實生活中受啟發,不過借清朝的舊瓶裝了時代的新酒。」
嚴家炎是茅盾文學獎的評審之一,他個人對《檀香刑》,是非常欣賞和肯定的,原因是小說帶有強烈的現實意義。嚴教授十分推祟莫言的作品,他說莫言的作品具有普世的價值觀。
莫言曾莊容地說:「我想,時至二十一世紀,一個有良心有抱負的作家,不會再去為某個階級或是政黨充當吹鼓手,他應該站得更高一些,看得更遠一些。他應該站在人類的立場上進行他的寫作,他應該為人類的前途焦慮或是擔憂,他苦苦思索的應該是人類的命運,他應該把自己的創作提升到哲學的高度,只有這樣的寫作才是有價值的。」
(《莫言的獲獎》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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