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行政長官梁振英在競選政綱內提出發放「特惠生果金」。新政府上任後,當局於2012年10月公布「長者生活津貼計劃」細節,當時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指出,長者生活津貼不同於高齡津貼。其設立為加強支援香港65歲或以上,兼自身有需要的長者的生活開支。香港政府強調,長者生活津貼計劃目的不為「敬老」,而是「扶貧」。
歷時兩月 7次會議
此計劃諮詢立法會前,多個政黨要求撤銷資產申報,但未獲當局同意。10月9日當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長者生活津貼計劃,維持要經資產申報。
10月17日梁振英專程到立法會解釋,撤銷資產申報是不負責任的做法,財政上亦不可能持續,表明不會作任何讓步,並促請議員通過方案。
其後再有議員要求計劃仿效交通津貼,可以延長追溯期,當局解釋指交通津貼是先經財委會批出撥款,再推行計劃,長津則相反,所以二者不能相提並論。
11月初起,部分反對派立法會議員不滿有議員動議修改財委會議事規則防止「拉布」而發起拉布行動。梁國雄又提出數百項「垃圾修訂」拉布阻止撥款通過。「長者生活津貼計劃」前後經過7次會議,歷數十小時審議,最終昨日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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