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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難者家屬表示,公眾想盡快了解事故成因,認為該盡早釐清責任誰屬。香港文匯報記者郭兆東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郭兆東)南丫島撞船事故調查委員會決定如期於下周三展開聆訊,證人名單將由42人減至37人,最快下周傳召涉案船隻的乘客問話。委員會主席倫明高指出,警方的刑事調查快將完成,即使需呈交高院處理,亦相信陪審團會按法庭的第一手證據及法官引導,作出公正裁決;同時,由於聆訊初期只需審議5分鐘雷達紀錄及9頁專家報告,認為各方律師將有足夠時間消化,故否決律政司、港燈及港九小輪的延期申請。
首批證人名單42人減至37人
南丫島撞船事故調查委員會昨日就聆訊日期再度開庭,決定如期於下周三正式展開聆訊,其間有多名證人上庭作證,委員會代表大律師石永泰透露,部分早前或會出席聆訊的證人,因個別理由未能上庭,故首批證人名單將由早前的42人改為37人,但當中仍包括3名執法人員、1名專家、16名「南丫4號」乘客、13名「海泰號」乘客及4名「南丫2號」乘客。他稱,聆訊期間將先傳召執法人員與專家問話,並預計最快下周可傳召有關乘客上庭。
對於刑事檢控專員薛偉成早前引用英國案例,指過早披露聆訊資料,或會影響警方的刑事調查及檢控工作,並誤導陪審團作出錯誤裁決,故申請延遲聆訊至明年1月。倫明高在判詞中認為,本港與英國的情況大不同,警方調查亦已進入尾聲,只欠本月底提交的專家報告,故相信聆訊不會妨礙警方的刑事調查。
先審議海事處5分鐘雷達紀錄
他稱,加上律政司亦曾透露,若日後涉案人士被控誤殺,亦毋須要求延遲研訊,即使最終需交予高等法院處理,屆時陪審團不僅可參考法庭的第一手資料,主審法官亦會作出指示,引導陪審團根據具體證據及證人供詞,作出不偏不倚的裁決,故沒有任何需要延期的理由。
此外,對於港燈和港九小輪代表律師曾表示,需要更多時間消化涉案資料,惟倫明高反駁表示,委員會將接納薛偉成的建議,在聆訊初期先審議由海事處提供的5分鐘雷達紀錄,及由英國專家Pryke撰寫共九頁紙的專家報告,認為有關資料簡短,雙方律師有足夠時間消化,故同樣不存在延遲聆訊的需要。他指,有關方面如欲再度傳召Pryke及證人問話,可向委員會申請延期,委員會將按情況考慮。
出席聆訊的除了港燈與港九小輪代表律師,亦有於海難中痛失家人的家屬。對於聆訊如期,有遇難者家屬相信,公眾與向家屬都想盡快了解事故的來龍去脈,並釐清海難事故責任誰屬。他稱,雖然難免勾起病苦回憶,但為了與已離世的家人討回公道,仍會抽空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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