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島各界聯會理事長 蔡 毅
特首梁振英曾於選舉期間,提出香港與內地政府建立「G to G」的概念,提升兩地政府間的恆常溝通渠道,促進商貿發展。此舉既能解決港商的具體疑難,保障他們的權益,亦能吸引其他有意進入內地的中小企業進行投資。除政府的工作外,民間團體以及人大代表亦可利用此平台,協助兩地政府推動CEPA落實,並為港商爭取權益。
自鄧小平實施改革開放以來,港人往返內地投資及經商的風潮漸漸開始;自2003年,中央政府與特區政府簽署「與內地更緊密經貿關係框架」(簡稱CEPA),以及9+2經濟合作模式等經濟優惠措施,更拓闊了本港各項專業在內地發展的空間,加上其市場前景無限,港商更視內地為發展必然首選。
處理港商權益刻不容緩
然而,上述的機遇未必全然對港商絕對有利,畢竟兩地的政治環境、經商文化、法律制度均有明顯差異,港商大多未能適應。未能成功發展的個案多年來屢見不鮮,招惹官非的更不計其數。根據特區政府駐內地辦事處提供的數字,在2007至2011年間,平均每年處理270宗內地港商求助個案,查詢個案數字更平均每年有15000宗,當中處理的個案包括商貿糾紛、內地房地產投訴及司法糾紛等等。部分港商上訪的個案更可見於各大傳媒,反映處理港商權益的事宜刻不容緩。
現時特區政府支援港商的措施,主要為貿易發展局,以及在北京、上海、廣東及成都的駐內地辦事處,為在內地有需要的香港企業和市民提供可行協助;除此之外,辦事處亦舉辦座談會及考察團,發佈經貿最新資訊。然而,以上組織始終均屬中介機構,基於「一國兩制」的精神,職權範圍主要負責與有關部門溝通,難以干涉內地執法事務,對於惹上官非的協助個案非常有限。另外,個別法規例如知識產權法規等等均被忽視,對於港商權益均有莫大影響。
現任特首梁振英曾於選舉期間,提出香港與內地政府建立「G to G」的概念,提升兩地政府間的恆常溝通渠道,促進商貿發展。因此期望利用此概念加強駐內地辦事處的職能範圍,全力協助本地港商發展內地市場,以及提供一站式專業支援,解決他們具體的疑難及提供進入內地市場的推廣程序。此舉既能解決港商的具體疑難,保障他們的權益,亦能吸引其他有意進入內地的中小企業進行投資。
人代可擔當兩地商貿橋樑
除政府的工作外,民間團體以及人大代表亦可利用此平台,協助兩地政府推動CEPA落實,爭取權益。過往普遍認為人大代表的作用只是向中央反映民意,甚少想到用作雙向推進,提升兩地貿易政策軟件的作用。人大代表可以將國家及省市最新的商貿信息帶給港商,讓其作充足準備,並就此討論;另一方面亦可以將港商意見、面對的困難向有關當局反映,共同制定互惠互利的政策,保障港商利益。
港商返內地投資日益頻繁,出現矛盾在所難免,港商權益的保障尤其重要。惟希望香港政府駐內地辦事處職能上有所提升外,民間團體以及人大代表也需要加強兩地溝通橋樑的角色,多管齊下,方能有所得益,共贏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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