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一月十六日指令持牌中成藥批發商嘉龍藥業(香港)有限公司(嘉龍),從消費者回收一款未經註冊中成藥「同仁牛黃清心丸」。衛生署發言人說:「衛生署在接獲一宗有關上述未經註冊中成藥的情報並跟進調查後,作出上述呼籲。」
發言人補充:「有關的同仁牛黃清心丸未有向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註冊,根據初步調查,該未經註冊中成藥經嘉龍由內地進口,聲稱只轉口往香港以外地方。但嘉龍將有關中成藥批發給零售商明愛大藥房有限公司(明愛)。明愛其後將該未經註冊中成藥批發予持牌中成藥批發商創興隆藥業貿易公司。創興隆繼而將該中成藥批發給另一零售商永昌大藥行(永昌)。調查仍然繼續。」
發言人解釋:「根據標籤,該款產品可用於舒緩胸口不適及眩暈。未經註冊中成藥的安全、效能及品質均未經證實,因此可能對公共衛生構成風險。」
衛生署至今沒有收到相關不良反應的報告。署方會密切監察回收行動,嘉龍已設立熱線電話(2376 0067)解答相關查詢。
發言人表示:「根據香港法例第549章《中醫藥條例》第119條,任何人不可銷售、進口或管有未經註冊的中成藥,最高刑罰為罰款十萬元和監禁兩年。待調查工作完成後,衛生署會就上述中藥商的檢控事宜徵詢律政司意見。」
發言人呼籲,從上述中藥商購得有關的未經註冊中成藥的市民,應立即停止服用,並將產品送交九龍觀塘友邦九龍大樓16樓衛生署中醫藥事務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