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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名冊》究竟是惠民或擾民?圖為病者在公立醫院配藥。資料圖片
——公共衛生+今日香港
2005年,醫管局制訂和實施《藥物名冊》至今已運作逾7年,但有關名冊在社會持續引起爭議,甚至有人認為名冊的推出是本港醫療制度的一大倒退,令基層市民得不到適當的醫療服務。有關事件及爭議反映市民對醫療服務有何訴求?而政府又作出甚麼回應?下文將作分析。 ■香港文匯報特約記者 李浩彰
議題探索:公共衛生(按教育局課程指引)
主題1:對公共衛生的理解
探討主題:人們對疾病和公共衛生的理解如何受不同因素影響?
• 人們對健康的理解怎樣受經濟、社會等因素影響?
• 處於不同文化下,健康資訊、社會期望及個人信念和價值觀,如何影響人們對公共衛生的理解?
小知識:《藥物名冊》
醫管局於2005年實施《藥物名冊》(Drug Formulary),提供「通用藥物」及「專用藥物」。「通用藥物」是經過實踐證明對病人適用和有效,並可供廣泛使用的藥物,佔約八成半。「專用藥物」則在特定的臨床情況下,經專科醫生特別處方使用的藥物,佔約一成半。兩者均會根據標準徵費。
一般來說,公立醫院醫生會先為病人處方通用藥物,若效果未如理想,才會處方較新、較貴的專用藥物。根據醫管局建議,通用藥物並不包括以下四大類別:
1. 經證實有顯著療效,但售價極昂貴,並非醫管局資助能力可負擔的藥物;
2. 成效僅經初步醫療驗證的藥物;
3. 與其他替代藥物比較,僅具邊緣效益但成本明顯昂貴的藥物;
4. 生活方式藥物,如減肥藥及部分降血壓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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