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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國興(中)倡政府予消委會明確的調解權和協助追討權。王國興供圖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羅繼盛)百物騰貴,不少市民參加商戶的「開倉」活動,以折扣價購買「心頭好」。但有消費者早前購買一部「開倉」貨咖啡機後,貨品未能正常操作,經多次維修和更換後問題仍未能解決,其後即使透過消委會要求退款亦未能成功。工聯會立法會議員王國興建議給予消委會明確調解權和協助追討權,加強保障消費者。
「開倉」購咖啡機屢維修
王國興早前接獲市民陳先生投訴,稱去年7月在某歐洲著名品牌的「開倉」活動中,購置了一部咖啡機,但產品未能正常運作。陳先生曾多次到該公司更換同一型號的咖啡機,但同樣無法正常運作或做不到宣傳所宣稱的效果,懷疑該公司以舊貨更換新貨。他後來透過消費者委員會,要求公司取消交易並退款,但一直未得到公司正面回應。
陳先生認為,展銷人員表示該咖啡機可使用各品牌的咖啡粉,而技術人員亦沒有指出他操作咖啡機有問題。他表示,過程中多次運送和維修咖啡機,又額外損失了2包名牌咖啡粉,對該公司的拖拉態度表示不耐煩。
王國興表示,現時不少國家及地區已有較完善的法例保障消費者退貨的權益,容許消費者在一定時間內,若不滿產品或產品出現問題,均可進行退款。相反香港法例存在不少灰色地帶,對本港消費者保障不足。他要求政府參考處理勞資糾紛的模式,給予消委會明確的調解權和協助追討權,並期望長遠能推動訂立保障消費者權益的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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