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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小瀝源36C地皮可興建約800個單位,房協稱最快2015年預售。 黃偉邦 攝
房屋問題是特區政府「重中之重」的政策範疇,為加快建屋步伐,施政報告提出研究於4個新發展區,邀請私人發展商參與興建公營房屋。曾為特首梁振英撰寫房策政綱的鄔滿海認為做法可行,過往有私人發展商參建居屋的先例可循,亦有助減輕房委會的建屋壓力,值得考慮。被問及年輕人的住屋問題,鄔滿海表示,年輕人向上流轉的機會大,青年宿舍入住有年期限制,是有效運用房屋資源的做法。
部分地建公屋 減房委會壓力
長遠房屋策略督導委員會成員鄔滿海在接受本報訪問時指出,過往有不少私人發展商參建公營房屋項目的先例,例如1981年落成的油塘中心和1982年入伙的屯門置樂花園,將整幅地皮批給發展商,興建合乎居屋間隔和形式的樓宇,單位售價等則在賣地條款訂明;也可採用混合式發展,如南區深灣軒、長沙灣碧海藍天等的原地皮,是用作資助及私樓混合式發展計劃用途,政府原計劃在當中隨機抽出30%實用樓面面積單位作資助房屋出售,其餘單位由發展商以私樓形式在市場出售,但2002年興建期間,政府宣布「孫九招」才叫停計劃,發展商補地價後,將相關單位轉為私樓出售。
鄔滿海認為,私人參建包括公屋在內的公營房屋值得考慮,倘土地面積夠大,可撥予私人發展商整體發展,並規定一部分土地須根據房委會的規格和標準興建公營房屋,完工後交回政府管理,亦可「幫輕吓房委會,因為一個機構去做(與建公屋),比較辛苦」。
青年宿舍限年期 更有效利用資源
近年,年輕人住屋問題引起社會注意,鄔滿海指出,公屋輪候冊的單身申請資格,年齡由18歲至59歲是一個很大的範圍,而且不少年輕申請者與父母同住,「分戶獨立(住)的需要到底有多大?」,加上年輕人向上流轉的機會較大,政府早前宣布的青年宿舍,入住資格和居住年期均有所限制,令整體住屋資源更有效運用。 ■香港文匯報記者 廖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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