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鄧忠強
東漢建武十三年(公元37年),光武帝劉秀有一次到郊外打獵,玩得十分盡興,不知不覺天已黑了。車隊返回時已然「宵禁」,洛陽十二個城門統統關閉,喧嘩熱鬧早已退去,四周夜靜更深,漆黑一片。
按朝廷法律規定的「宵禁令」,這時城門是不允許隨意開啟的,然而,現在要進城的是皇帝大駕,照說也可以「破例」一回,因為在「權大於法」的君主專制制度下,「朕即國家」、「朕即王法」,誰有潑天大膽,敢攔阻「聖駕」?所以,劉秀的一干人馬來到上東門外,就有侍衛立刻高聲吆喝著「皇帝駕到」,然而,出人意料,上東門「門候(管門的官)」郅惲,卻置之不理,下令不許開門。《後漢書.郅惲列傳》上說:「帝嘗出獵,車駕夜還,惲拒關不開。」
這位郅惲是甚等樣人,為何連皇帝的車駕都敢攔在門外呢?原來,郅惲,字君章,汝南西平(今河南西平)人。他平素志向高遠,秉性剛直,辦事認真。別看他只是當了個芝麻綠豆大的京城守門官(享600石皇糧),但他忠於職守,依法緊閉城門,你又如之奈何?這時,劉秀見侍衛叫門不應,便「令從者見面於門間」,命令隨從叫郅惲從門縫裡往外看看火把映照下皇帝的面孔,言下之意是說:你看我是誰,還不趕快開門!其實,郅惲明知是皇帝駕臨城下,但他執法很有一股強勁,就是九頭牛也拉不回。不過,他膽子大是大,卻又非常機智,他在門縫裡向外喊道:「火光不能照得太遠看不清,不能隨便開門。」(「火明遼遠」)郅惲「不受詔」,劉秀也沒轍了,只得怏怏地命車隊繞道而行,從東中門進了城。
劉秀沒想到自己貴為天子,卻栽在門候郅惲那裡,吃了一個「閉門羹」。按說,他要挽回自己的面子不難,隨便找個「莫須有」的理由就可以處罰郅惲,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嘛,歷史上許多冤案不都是這樣的嗎?然而,劉秀沒有這樣做,稱得上開明而有雅量。事情至此原本已經了結,可郅惲卻不依不饒,第二天,又上書皇帝說:「從前,周文王不敢沉湎於遊獵玩樂,憂慮的只是天下百姓的事(以萬人惟憂)。如今陛下跑到大老遠的山林裡去打獵,白天玩不夠,晚上還要玩,那把國家大事放在什麼地方?再說,陛下深入險地,好比空手打虎,徒步過河,小臣心裡真是擔憂啊……」
歷史上「君章拒獵」的典故就是由這場「叫門風波」而來。好一個郅惲!他不搞「潛規則」,絕不因人廢法,見上唯唯,而是恪盡職守,執法如山。其實,門的開與關,看似一樁小事,卻關涉法律的尊嚴,用今天的話說,就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領導者沒有違法亂法的特權。何況,出獵夜行回來要求開門,還不只是「犯禁」,往深處說,憂勞才能興國,身為皇帝,不去殫精竭慮,日理萬機,卻夜以繼日地遊樂,這對國家安危有什麼益處?正因如此,膽識過人的郅惲才上書勸諫「拒獵」,要皇帝不要因個人享樂而忘記了社稷蒼生。
光武帝看了奏章,深受感動。也許他讀到「遠獵山林,夜以繼晝,其如社稷宗廟何」的時候,會嚇出一身冷汗,方才意識到自己遊獵夜歸已不是什麼小事了,於是,他一方面賞賜郅惲一百匹布,一方面又將放他進來的東中門守門官貶為參封縣縣尉。
看來,在這件事上劉秀做到了賞罰分明。不過,我以為在這個一獎一罰中,他恰恰忘記了自己。郅惲執法嚴明又心憂天下,敢於批評皇帝,理應得到獎賞,但那位東中門衛官被處分,就不免有些受屈。誰知你皇帝什麼心思?我拒你於門外,也許我得搭上自己的一顆腦袋!而今,開了城門遂了你皇上的願,不但沒獎賞反遭貶降,是何道理?再說,始作俑者正是光武帝本人,不是他外出打獵夜歸,也不會有這麼一場風波。可見,首先破例違規的是劉秀,處罰下官,首先得處罰自己,給自己來一個「罪己詔」,這樣才能讓受貶的下官心服口服。
畢竟,劉秀是古代帝王,能做到這一步已經不易。他成全了郅惲「執法不阿」的美名,也給自己贏得了豁達大度、從諫如流的聲譽。今天的領導者,如果自己有了過失不反躬自省,主動問責,卻讓下級來「代己受過」,顯然在民主法治社會站不住腳,留下的就不是美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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