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何凡、實習記者 戚馨月 北京報道)中共十八屆二中全會昨日審議通過了國家機構領導人員人選建議名單和全國政協領導人員人選建議名單,決定將這兩個建議名單分別向下周召開的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主席團和全國政協十二屆一次會議主席團推薦。
十八屆二中全會聽取和討論了習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託作的工作報告,審議通過了中央政治局在廣泛徵求黨內外意見、反覆醞釀協商的基礎上提出的擬向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推薦的國家機構領導人員人選建議名單和擬向全國政協十二屆一次會議推薦的全國政協領導人員人選建議名單,決定將這兩個建議名單分別向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主席團和全國政協十二屆一次會議主席團推薦。
而對有關人選進行充分醞釀並參與到各項選舉事項中,是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行使權利的重要一環。今年全國兩會的後半段議程,將主要是選舉國家機構領導人和全國政協領導人。
中央向民主黨派通報名單
按慣例,十二屆全國人大全體會議將選舉新一屆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委員長、副委員長、秘書長,選舉全國人大常委,並選出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選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再經由一次全體會議決定國務院總理的人選,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委員的人選,並選舉產生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此後的全國人大全體會議將決定新一屆的國務院組成人員。
此外,中共中央28日亦舉行民主協商會,就上述兩份建議名單向各民主黨派、全國工商聯和無黨派人士通報情況,聽取意見。習近平在會上指出,搞好新一屆國家機構和全國政協人事安排特別是高層人事安排,是開好全國兩會最重要的一項工作,是關係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局的大事。中共中央政治局對此高度重視,在充分發揚民主,全面考慮人選條件、各方面結構要求和工作需要的基礎上,提出了建議名單。
習近平指出,邀請各民主黨派中央、全國工商聯負責人和無黨派代表人士,就國家政治生活中的重大問題包括國家機構領導人員人選進行協商,是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內在要求,是中國社會主義民主的具體體現,也是中共的優良傳統和一貫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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