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庶
本港居民楊匡在北京被公安部門短暫扣留問話後,被送上飛機返港,事件涉及「尋釁滋擾」。本來,「一國兩制」的要義是井水不犯河水,內地不會派人來香港搞什麼政治鬥爭,香港也不應該有人前往內地支援「民運人士」的鬥爭,干擾內地政府施政。
港人不應干擾內地政府施政
香港的搞事分子,在內地進行政治鬥爭的時候,總是預先通知香港和外國記者,在現場進行拍攝,將他們的活動向全世界宣揚,營造聲勢,企圖擴大所謂示威活動對內地民眾的影響。有記者在現場,他們就可以放手地表演,做出許多出格的事情,他們拉起反對政府的大型標語橫額,還攜同了高音喇叭呼叫反政府政治口號。搞事分子和某些「記者」的關係,相當配合。「記者」可以為搞事分子壯膽,也可以為之開路,好像籃球的「單擋」戰術,成為了搞事分子的「拍檔」,達到配合搞事分子「搞大」的目的。
所有居民住宅地方,都不是公眾地方。即使是香港,記者也不可未經業主和管理處的同意,擅自闖入私人大廈範圍進行採訪;銷售人員也不可以擅自闖入大廈的範圍高聲進行銷售活動。這些行為,擾亂了私人住宅的安寧和小區的秩序,也影響到私人住宅的安全,居民可以立即報警,指控擅自闖入者騷擾住客,嚴拿「白撞」。
楊匡跑到北京去,目的就是要干預內地的政治體制,協助反政府的活動。他在北京小區通過「拉橫額」,使用高音喇叭「叫咪」,要突破和搗亂內地的社會秩序,為了向內地的反政府活動進行示範。小區內的居民遭受到長時間的高分貝滋擾,對於楊匡的所為,非常不滿。楊匡在小區外製造噪音沒有停止,還要得寸進尺,闖入小區的門衛,要到達劉霞的住所表示「支援」。這種不合法的行為,遭到了小區的保安人員制止,互相推撞。楊匡進不去了,居然有所謂「記者」要進入小區採訪,企圖打破缺口,接著「記者」和保安人員發生口角和推撞。
這些所謂「記者」,究竟有沒有「入鄉問禁」,他們要闖入小區的目的是什麼?他們是否想為楊匡開路,在混亂中,讓楊匡一擁而進?很明顯,記者的作為,配合了楊匡的「尋釁滋擾」。他們的所為,在香港一樣不合法。
違法搞事理應依法懲處
小區的居民,理應報警制止楊匡騷擾住客的活動。可惜在這個事件中,警察遲遲沒有到場,相當害怕捲入糾紛。結果,警察不來管理,一些已經被激怒的年輕住客衝了出來,和「記者」發生爭執,互相推撞和糾纏,最後還出現了「肢體衝突」,「記者」和住客都有人受傷。這都說明,北京一些居民並沒有法治的觀念。相對而言,香港的「記者」,是否也有「不應干擾私人住宅小區的安寧」的法治觀念?
2010年,反對派支持劉曉波,在香港發動了針對中央政府的「茉莉花革命示威」行動,並且說一星期要舉行1次,企圖把北京的「民運」與香港進行掛u,最後無疾而終。3年之後,他們又進入內地搞什麼「支持劉霞」的活動,香港則發動「癱瘓中環」的宣傳,製造聲勢,企圖把兩地的政治活動聯繫起來。他們「玩洁v,香港廣大市民都可以判斷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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