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偉
24名反對派議員日前宣佈成立「真普選聯盟」,召集人鄭宇碩指,聯盟會持開放態度,歡迎不同政黨就普選方案百家爭鳴,凝聚共識。但原來,在凝聚共識之前其實方案早已備好,公民黨黨魁梁家傑指稍後將在聯盟提出建議,希望任何人只要取得10萬港人提名即可入閘參選特首,期望聯盟半年內能定出反對派支持的普選方案。顯然,公民黨牽頭組成這個聯盟,不過是為其方案背書,將各個反對派政黨綑綁在一起而已。
梁家傑指只要取得10萬港人提名即可入閘參選特首,建議完全符合《基本法》45條要求,他更強調:「一個係1,200人小圈子選舉提名,另一個係10萬香港人鼢ㄕW,你話邊個有廣泛代表性?」梁家傑的說法是扭曲了《基本法》條文,《基本法》45條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在當地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
這裡涉及兩個重點:一是特首是由中央政府任命,說明特首必須向中央政府負責,所以要求特首必須是「愛國愛港」。二是特首的產生辦法最終是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當中提名委員會提名,是按民主程序提名,以挑選出合資格的參選者予市民普選,這說明提名委員會在普選中有舉足輕重的位置。梁家傑說只要有10萬港人提名,然後提名委員只須象徵式提名便可,這明顯不符合《基本法》要求。原因是這令到提名委員會失去了遴選的作用。
事實上,《基本法》設立的提名委員會制度,絕對有其必要,用以保障未來普選的特首是愛國愛港者。在這個關節點上,中央是不會讓步的。立法會議員葉國謙也指出,《基本法》的條文以及近日多名建制派人士所講的「篩選」、「預選」,目的都並非要限制反對派人士參選當選,建議反對派應該集中思考如何培養出一個具實力的人參選。反對派如果符合愛國愛港的要求,何用擔心「預選」?
至於所謂代表性問題,在各屆選舉之中,反對派與建制派陣營都取得數十萬的選票,取得10萬名支持者提名並非難事。梁家傑拿著10萬名反對派支持者的提名,並不符合《基本法》規定的程序。始終,討論政改必須依法辦事,依法辦事的前提是正確認識《基本法》條文,不要扭曲、誤導,以「訟棍」式的詭辯曲解《基本法》,並不利於求取政改共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