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政府昨日正式公布,行政長官梁振英已接納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任命現職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霍兆剛,和現職終審法院常任法官陳兆愷,由今年10月21日起分別擔任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和終審法院非常任香港法官,並會在徵得立法會同意後,根據《基本法》第八十八條作出任命。梁振英形容,霍兆剛為傑出律師,在處理民事(包括憲法)案件及刑事案件方面經驗豐富,並在司法界地位尊崇,享負盛名,「我深信他將會對終審法院作出重大貢獻」。
《基本法》第九十條規定,終審法院法官的任命,須由行政長官徵得立法會的同意而作出。當局將會為有關的任命徵求立法會同意。
陳兆愷退休任非常任法官
對於陳兆愷退休後出任為非常任香港法官,梁振英表示,陳兆愷是一名才能卓越及秉持正直的法官,並致力於推廣在司法程序中使用中文,更於2000年獲晉升為終審法院常任法官,並具有豐富的司法經驗,將會令非常任香港法官團隊更鼎盛。梁振英稱:「我相信他出任終審法院非常任香港法官,將繼續對終審法院大有貢獻。」
同時,梁振英亦已接納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推薦委員會)推薦,任命施覺民和甘慕賢為終審法院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非常任法官,並會在徵得立法會同意後,根據《基本法》第八十八條作出任命。他指出,施覺民和甘慕賢的地位崇高,享負盛名,深信他們將對終審法院大有貢獻。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昨日通過司法機構發表新聞稿,歡迎梁振英接納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任命4位終審法院法官。他知悉政府當局將會為有關推薦任命徵求立法會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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