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工業家蔣震四女、上巿公司太平洋興業(現稱新時代集團)前主席蔣麗莉,安排員工代她暗持上巿公司認股權,以避過禁售期,再出售獲利300萬元,結果因串謀詐騙及欺詐罪被判入獄3年半,她與同案2名前公司高層上訴求推翻定罪,昨全部被上訴庭駁回,只有第三被告包國平的刑期由19個月獲減至17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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