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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18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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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收回涉歐文龍案5幅地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3-04-18]     我要評論

 香港文匯報訊 據新華社報道,澳門特區政府昨日宣布,依法收回涉及澳門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案的偉龍馬路5幅土地。

 澳門特區政府昨日的公告說,基於有關土地權利的轉讓涉及不法行為,政府於去年8月宣告於2006年確認同意轉讓該5幅土地批給及修改土地批給合同之行為無效。特區政府現依法宣告,有關2011年批准修改土地批給的行為無效,按法律程序收回有關土地,相關的登記程序也已完成。特區政府昨日並發布《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對此予以公布。 澳門特區政府公告稱,這5幅土地的「臨時租賃批給所衍生權利的承讓公司甄選程序因涉不法行為,令該程序存有瑕疵。因此,特區政府於2012年6月展開宣告上述行為無效之程序,其後利害關係人向政府提交了書面聽證回覆,政府經分析後,於去年8月依法決定宣告有關行為無效。特區政府隨即依法展開跟進,並啟動了對利害關係人進行預先聽證的序程,以聽取利害關係人對政府有關決定的意見。經對利害關係人的回覆進行分析後,政府決定宣告2011年公布的修改批給之批示行為無效。

小業主可向發展商追討

 由於已購買有關樓花的小業主,其與發展商之間所訂定的預約合同屬於私人契約,倘期間引致索償等問題,小業主可依據《民法典》及相關合同規定向發展商進行追討。

 涉及歐文龍貪污和洗黑錢案的這5幅土地位於澳門國際機場對面,總面積7.8萬平方米,2006年經由前澳門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批給香港一家公司,現被用作房地產開發。澳門特區終審法院在歐文龍貪污案第三階段審判的判詞中指該5幅土地的中標公司「是因為有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干預才勝出批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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