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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一級歷史建築的調景嶺茅湖山觀測台已日久失修,隨時危及遊人安全。審計署相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劉雅艷)除了港府對其所擁有的古蹟及已評級歷史建築物保育不力,審計署亦批評,港府在監察及減少私人歷史建築物被拆卸或改動個案的工作亦不足,令5幢位於新界及1幢新轉介至古諮會評級的建築物,在未獲屋宇署同意或地政總署發出豁免證明書前,被非法拆卸。屋宇署指個案不涉及安全問題,故無進行執法行動。
現時,全港共有44項私人古蹟及714幢私人已評級歷史建築物。為保育私人歷史建築物,發展局自2009年起責成屋宇署、地政總署及規劃署,如收到任何關於拆卸或改動古蹟、暫定古蹟、已評級歷史建築物及建議評級歷史建築物的申請,應通知文物保育專員辦事處及古蹟辦。
審計署發現,在2009年3月至2013年2月期間,有23幢已被確認及有待確認評級的建築物已被拆卸。更值得關注的是,當中有5幢位於新界及1幢新轉介至古諮會評級的建築物,在未獲得屋宇署同意或地政總署發出豁免證明書前遭拆卸,而署方並無進行執法行動。
根據《建築物條例》,任何人士在未取得屋宇署批准或同意而對建築物進行拆卸或改動,可被檢控;而根據《建築物條例 (新界適用) 條例》,業主須取得地政總署發出的豁免證明書後,方可進行拆卸或改動工程,否則均屬違法。
屋署稱不涉安全不執法
屋宇署及地政總署均指事後才知悉歷史建築物被拆卸,又拒絕透露被拆卸的6幢建築物之地點及業主等詳細資料。屋宇署表示,由於沒有足夠證據指明是誰涉及相關的拆卸工程,故終止調查該幢新轉介至古諮會評級的建築物被拆卸的個案。其餘5個個案,則因不涉及安全問題,故不會採取進一步的執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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