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姚寶)審計署昨批評政府新聞處未有善用免費電視頻道的政府訊息播放時段,反而花錢於不同報章重複刊登招聘廣告,及爭取巴士站的海報燈箱數目;不理銷量及收回成本原則,大量印刷政府刊物,兼花錢租用倉庫,存放滯銷刊物,枉花開支接近1,000萬元,建議當局多利用網站及電子方式。新聞處表示,會與各部門研究,制定推廣訊息指引,並透過政府網站及手機程式,擴大政府刊物的接觸面,減低印刷刊物的需求。
銷量與1995年比暴跌95%
政府新聞處在2012年至2013年的廣告和刊物開支預算為1.1億元,但審計署發表報告指,刊物銷量與1995年相比,下降95%,收入下降近90%,跌至500萬元一年,根本未能收支平衡。報告又表示,新聞處沒有嚴格遵守收回全部成本的原則,未能從銷售刊物收回印刷費及銷售開支,在2011年至2012年度因而少收憲報及其他刊物的相關成本合共900萬元。審計署建議檢討政府一般資助刊物銷售的整體營運是否恰當,考慮是否有需要繼續出版印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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