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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家強稱,現已看到兩輪辣招後的效果,近期樓市逐步穩定下來。 梁祖彝 攝
——陳家強:密切留意市況 有需要再出招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財庫局局長陳家強昨表示,在穩定樓市措施推出後,獲得社會普遍支持,現在已逐漸看到兩輪辣招後的效果,近期樓市逐步穩定下來,短期炒賣、非本地個人及公司買家已經減少,但政府不會鬆懈,會繼續密切留意市況發展,若有需要時將會再推措施。他又指,由於要求非住宅物業提早繳納從價印花稅,並非管理需求,因此即使市況有調整也不會撤銷。
立法會昨二讀《2013年印花稅(修訂)條例草案》。「草案」旨在修訂《印花稅條例》,實施兩項需求管理措施,包括將目前適用於住宅物業和非住宅物業交易的從價印花稅稅率大體而言增加一倍,及提前徵收非住宅物業交易從價印花稅,由現時在訂立售賣轉易契時徵收,改為在簽訂買賣協議時徵收,令有關安排與住宅物業交易的現行安排看齊。
措施見效 短炒外地買家減
陳家強昨日在《2013年印花稅(修訂)條例草案》動議二讀發言時表示,2012年10月,當局宣布推出兩項需求管理措施已取得一定成效。然而,樓市在平穩了一段時間後,面對短期內仍然緊張的供應、持續低息的環境和資金氾濫的情況,住宅物業市場在本年年初再次出現亢奮的跡象,而非住宅物業市場也出現過熱的情況,零售舖位、寫字樓及分層工廠大廈都交投暢旺,價格在2012年不斷攀升。
他說,總體而言,物業市場處於熾熱的狀況,與本地經濟基調背道而馳,樓市的泡沫風險日益加劇,故在樓市供求回復至較平衡的水平前,必要推出新一輪的需求管理措施,以免樓市持續升溫,最終危害宏觀經濟及金融穩定。
低息水浸供應緊 仍帶來挑戰
陳家強續說,當局在公布有關措施後,知悉有專業團體關注到,若因買家的聲明失實而導致少付從價印花稅的情況,繳付欠稅的責任誰屬問題。在考慮到有關團體的意見和公平的原則,條例草案建議,如果從價印花稅是因為買家一方所作出的法定聲明而少付,即其後證實買家在作出聲明之時並非香港永久性居民,又或他們是其他香港住宅物業的實益擁有人,則繳付新舊稅率差額的印花稅稅款的法律責任只須由買家承擔。
根據擬議的退回稅款機制,他表示,草案建議買家如果在購入新置物業的6個月內,簽立買賣協議出售其原有住宅物業,並在兩年內完成其原有住宅物業的處置交易以及向稅務局提出申請,稅務局便會就新置物業退回反映新舊稅率差額的印花稅稅款。
陳家強並指,鑑於物業市場對價格變動非常敏感,擬議措施必須在公布後立即生效,以確保沒有人能夠在新措施公布後而相關修訂條例尚待通過期間從中取利。因此,條例草案建議於2013年2月23日生效。稅務局已即日起開始記錄所有物業交易,條例草案如獲通過,稅務局將於修訂條例刊憲後,發出補交新舊稅率差額的印花稅繳款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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