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潔華
記憶力驚人者,被視為奇人。但「奇」也不過是比較,箇中的可能性才最耐人尋味。
為甚麼偏偏是某些人或一小撮人,才會有驚人的記憶力?調查的個案顯示這些人不過是平凡一族。一位英國少年才十四歲,但記得起所有他童年的事情。隨便問他七歲時候的一個日子,他會清楚說出是哪個周日,他跟誰在一起以及做過甚麼事情。「十月十四日是一個周六,爸爸媽媽駕著我家的福士汽車到沙灘,我吃了一個最好味道的巧克力冰淇淋。」他當然也記得細節,包括玩過的牌局和朋友們的表情、說話與動作,他說著的時候不假思索。他聲言並不喜歡重複地被人家測試,因為那並不是值得炫耀的事情。
同樣的情況也發生在另一個因為具有超人的記憶力而被廣泛報道的人身上。這名生活在美國加州的學校行政人員四十來歲,生活的經歷更多。她小時候曾遭受遺棄,成長後感情多番波折,到最近生活才算穩定下來。她說超人的記憶力常常帶給她痛苦;每回她想起某天某刻歷歷在目的事情,她會激動得發抖,因為她知道如果不是那一刻所作的決定,往後的道路不會那樣艱難,因而當被抽問起對某個日子的記憶,她的眼淚總會流個不停。
同樣,她並不認為超人的記憶值得炫耀,因為就是如此這樣的發生了,是不勞而獲的,反而是多番折騰。她跟那個英國男童一樣拒絕被分析,包括生理的和心理的,包括說她重視感情和渴望愛,這才是她超人記憶的主要因由。具有超人的記憶者問:「為甚麼人們總是難以接受事情就是這樣發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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