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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成員與「愛港之聲」成員曾一度對峙,引起混亂。 莫雪芝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人民力量」立法會議員黃毓民和陳偉業上月被裁定非法集結等罪名成立,裁判官昨日聽取兩人求情後,將案押後至下周二判刑。由於審訊期間,陳偉業質疑裁判官有政治任務,被裁判官認為指控無理,並考慮控告陳藐視法庭。陳偉業的代表律師昨於庭上稱,如果有人覺得被告言論是質疑法庭,願意收回及道歉,但裁判官稱「如果」兩字是有條件,不接受被告說「道歉囉」,認為是不真心。陳偉業其後稱相信法庭絕對不會有任何政治任務,早前有誤解、言語冒犯,會收回並道歉。裁判官終決定不作出檢控。
指控無理 擬控藐視法庭
黃毓民和陳偉業於2011年七一遊行後被控非法集結等罪名,上月被判罪名成立,兩人昨日到庭求情,裁判官指需要時間考慮,押後至下周二判刑,但陳偉業表明收到裁決後會上訴。裁判官杜浩成於上月裁決日指陳偉業侮辱裁判官,要求陳偉業向法庭道歉。昨日開庭前先重播3月12日的庭上錄音,當時杜官要求黃毓民和陳偉業只可多用兩日完成結案陳詞,但陳偉業不滿,要求杜官給予他們多兩天作陳詞,並指斥杜官:「我從無聽過一個法庭話必須要呢一兩日完成(陳詞),除非你有政治任務!」杜官認為指控無理,考慮控告陳偉業藐視法庭。
遭質疑「有條件」道歉
代表陳偉業的大律師石書銘昨稱,如果有人覺得被告言論是質疑法庭,願意收回及道歉。但杜官稱「如果」兩個字是有條件,就如「如果你覺得我講浀釩_犯,就道歉囉」,又指陳偉業的指控是無理,「佢係幾乎係喝罵本席」,認為道歉是假意的,故不接受被告道歉。石書銘向陳偉業索取進一步指示後向法庭澄清,「理解法官會保護司法公正,絕不會接受政治任務」,之前他對法庭有所誤解,遂願意無條件收回冒犯性的言論和向法庭道歉。杜官一再質疑陳偉業是否真心,在律師保證下,杜官接受道歉,不作出檢控,法庭亦不會作進一步刑事程序。
黃毓民引《聖經》法庭拉布
另外,黃毓民宣讀約15分鐘求情陳詞,指他和支持者在前年七一遊行後靜坐,只為抗議遞補機制,他最後以《聖經》〈哥林多後書〉的章節作結。案件押後至5月21日判刑,杜官要求控方下次提供1997年至今年,每年的遊行數字以作判刑參考。
案發於2011年7月1日,黃毓民和陳偉業被指在七一遊行期間,在灣仔的街站號召群眾到禮賓府示威。遊行隊伍晚上約11時遇上警察防線,黃、陳兩人被指指揮群眾手蹺手地演練衝向警方防線。最終警方用胡椒噴霧控制場面,在凌晨拘捕示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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