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冠球會伯明翰班主楊家誠涉清洗7.2億元黑錢案續審,辯方指楊於國泰君安的孖展戶口,於2001年至2002年兩年間的股票交易金額高達1億元。
控方傳召國泰君安證券(香港)有限公司聯席董事鄧兆基作供,鄧指楊於2001年9月開戶,申報為投資者,年薪逾100萬元。楊於開戶申請表「投資目標」一欄剔選「投機」,其戶口信貸上限400萬元。辯方指戶口於2001年至2002年的股票交易金額高達1億元。鄧稱,公司不會以現金支票讓客戶接收提款,公司所有支票均有劃線,並清楚寫明受款人。
7年間證戶提存多筆巨額
此外,庭上宣讀2001年至2008年間,楊於力寶證券的戶口紀錄,紀錄顯示戶口不時有多筆巨額提存。但根據控方早前開案指,楊其實由1999年至2003年面臨經濟困難,稅局未有錄得他申報任何收入。■香港文匯報記者 杜法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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