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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司機譚開志指案件令他「身心俱疲」。香港文匯報記者莫雪芝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因多收5毫而遭女乘客控告濫收車資的士司機譚開志,昨日到法院準備應訊時,主控突然指律政司慎重考慮過案件背景及證人供詞後,決定不提證供起訴,並撤銷控罪。譚離庭後回應指,案件持續半年,令他「身心俱疲」;更指香港社會繼續如此「遲早完蛋」。律政司昨日以書面回應,指警方並未就案件尋求法律意見,只是律政司其後檢視案件時,發現不宜繼續檢控。
因多收5毫而被控的譚開志(57歲),據悉回歸前為英軍工作,當時已兼職擔任的士司機「賺外快」,其後全職任夜更的士司機,至今接近30年。本來他將近退休,卻突然遭女乘客指控濫收車資,認為是其「駕車搵食生涯遭人玷污」。
乘客取收據 事後再投訴
事發於去年10月26日約凌晨一時,當時譚於北角廉政公署總部外接載一名女乘客,經東區海底隧道過海到鑽石山蒲崗村道。到達目的地後,譚向女乘客收取137元,但車上咪錶實際只顯示136.5元。女乘客當時對收費並沒異議,取了收據,但事後到消委會查詢,得悉的士司機只能按咪錶收費,於是到交通投訴組投訴有的士司機濫收車資。譚最終於今年1月被邀到警署協助調查,其後遭警方起訴。譚於今年3月先到法院否認一項濫收車資罪,直至昨日到東區裁判法院準備審訊,才突然獲主控通知,律政司決定不提證供起訴,並撤銷控罪。
的哥:自己才是受害者
昨日與妻子一同到庭的譚開志,離庭後向記者表示,自己才是受害者,受到不公平對待。他指「自己比任何人都更清白」。他稱「事件搞足大半年,自己又�隅栩祗飽A成日(為案件)思前想後」;又稱自己並非「貪心的人」。他說:「如果我貪心,就搵其他報紙報料拎500蚊啦!」譚質疑警方為何要因為5毫而控告他,又認為如女乘客當時真的不滿意他收多了5毫,何不立刻出聲,卻要事後投訴。
對於外界有指警方執法太嚴,交通管理及檢控科高級警司彭樹雄表示,警方只是按指示辦事,起訴或撤銷起訴,均由律政司決定。
市區的士司機權益關注大聯盟行政總裁李匡晉直斥事件「荒謬」,認為警方「小題大做,處理失當」。他會就今次事件向運輸署反映,建議咪錶「齊頭」收費,避免再因找贖問題令同業惹官非。
商會:應予酌情權不起訴
香港的士商會有限公司昨日有派代表到庭旁聽,代表黃芷韻表示,商會主席黃保強獲悉事件後極表關注,主動聯絡當事人譚開志,並向他提供免費法律意見。黃認為,警方應給予酌情權,不應起訴譚。如果乘客真的認為濫收車資,就不應落車。黃又呼籲司機如遇到客戶要求找續5毫而沒零錢,寧可給乘客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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