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因多次缺席「民間電台」非法廣播案聆訊而遭通緝的楊匡,昨日終現身法庭。裁判官明言「只給這次機會」,將非法集結案及「民間電台」案分別押後至6月28日及6月3日提訊,准楊以4千元保釋。
楊匡(46歲)本應就其被票控無牌廣播而須於5月6日出席審訊,惟該日他並沒有到庭而遭通緝。楊另面對參與非法集結的案件,同樣於上月底缺席聆訊。楊匡昨於庭上解釋,指他於4月12日身在內地,期間曾嘗試經內地朋友轉告香港朋友未能到庭,惜當中存有誤解,故訊息未能到達法庭。
裁判官問他於5月6日審訊當天有否人身自由,他表示當時沒有被拘留,亦表示沒有其他解釋,並隨即向法庭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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