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就有報道指商品交易所主席張震遠欠下前立法會金融服務界議員詹培忠數百萬元「拒還」,詹培忠昨日澄清,張震遠並沒有欠他錢。
詹培忠日前向傳媒披露,指自己於2010年11月曾借錢予張震遠,《蘋果日報》當時引述詹培忠稱,張震遠「欠錢不還」。詹培忠昨日在一公開活動上稱,張震遠於2010年透過一名任經紀的中間人,向他提出商借800萬元,自己當時並不認識張震遠,雙方在2年多來只在一兩次社交、政治場合碰過面,並沒有業務往來,自己與商交所亦無關係。
稱不識對方 「為朋友」借出800萬
他續說,當時,自己對商交所需要「僅」幾百萬元周轉感到訝異,但為了「幫兩位朋友」,於是答應借貸要求。當時,在1個月還款期屆滿時,張震遠要求推遲5日還款,自己當時心中「不太高興」,但仍答應對方5日後才入票,未料遭銀行「彈票」,其後終成功入票並取回800萬元,「張震遠已經沒有欠我錢」。
不過,詹培忠就質疑證監會當年何以會向商交所發牌照,相關部門應該解釋,又稱張震遠身為行政會議成員,是「相當紅的人」,市民有理由質疑其誠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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