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禎兆
那麼為何還要談下去呢?我認為除了對把推理元素融化電影可加以鼓勵外,更重要是當中也反映出香港創作人的慣性思維局限。就以剛才提及的「密室殺人」設計為例,那本屬本格推理的正色,幾屬任何推理小說家均不能迴避的必然挑戰。愛倫坡的〈莫爾格街兇殺案〉差不多已成為最早的「密室殺人」正式示例,其後約翰.狄克森.卡爾也被恭為「密室之王」。日本江戶川亂步的《D坡殺人事件》又或是橫溝正史的《本陣殺人事件》同樣起了標杆性的示範作用。舉出以上例子,是想說明「密室殺人」從來均屬一整體性的佈局設計,尤其詭計發展至今已開至荼蘼,任何人再入局自然必須對自我有一定期許。
事實上,今時今日的「密室殺人」早已出現大量的次類型,於大分類中犯人不出現在密室的情況下,早已有如利用機關裝置設計在密室殺人、又或是營造成自殺的假象、把已死的受害人營造為在密室中仍然生存的假象,乃至把密室外部的犯案掩飾為內部發生等等的不同「流派」。好的,我想指出的乃一切屬面的佈局而非點的構思,香港創作人愛把構思情節稱為「度橋」—那往往正是一種流於點對點的運思方法。簡言之,就是一方面為「密室殺人」去製造懸念,而每一疑團便約化成一點,然後在後續的情節中便嘗試為那一點作一真相大白式的說明,於是便好像可以圓滿清晰交代了一切。以《消失了子彈》中的「密室殺人」為例,發現屍體時煞有介事焚衣檢視有沒有其他通道可離開,儼然把「密室度」的精準度推高,到結案陳辭卻臉不紅、氣不喘若無其事指出所謂從另一暗室傳來的「回音」說由來,那到底仍屬處於太小覷推理家族的列祖列宗階段了。
此所以最後的判辭是:推理尚未成功,有心人仍需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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