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在內地開店,政策「大門」已經打開,不過,一些「小門」至今關閉,這也是眾多香港店主普遍反映的問題。在廣州經營餐業的港人趙生,就時常為註冊證件的事情煩惱不已。
趙生上世紀九十年代就來廣州創業,CEPA簽訂之前,他一直借用內地友人的身份證註冊餐廳,進行「隱形投資」。政策開放後,通過一系列的手續周轉,自己才成為真正的「老闆」。因經營效果不佳及創業想法的變化,趙生10年間先後在廣州不同的區域變更註冊過4間餐廳。每一次變更,都讓他筋疲力盡。
冀回鄉證可作註冊之用
「內地同胞開店用身份證就可以,而我們要通過一系列的手續和各種證明。回鄉證是廣東省公安廳頒發的,為什麼不可以直接用作註冊法人?」他說,很多諸如此類的一些細節問題,如果能獲得同內地人一樣的許可,則辦事順利很多。
和趙生一樣,雷良醫生也是冀盼在診所經營上能獲得國民待遇。「內地醫生可以同時服務於三家醫院,而香港醫生只能在自己的診所坐診,有點不公平。」雷醫生說,另外,在轉診病人方面,港資診所也很期待能夠和大醫院合作,不僅有利於診所經營,也利於病人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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