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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指,當局會增加古洞北及粉嶺北發展區的發展密度,將可建單位數目增至6萬個。圖為古洞北。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聶曉輝)政府將於今日公布討論多時的新界東北發展計劃修訂方案。政府消息指出,當局會增加古洞北及粉嶺北發展區的發展密度,將可建單位數目由5.4萬個升至6萬個,銳意建造一個可容納17萬人居住的新市鎮,又會逆轉公私營房屋所佔比例,當中60%土地會用作發展資助房屋及公共設施。政府仍會以徵地方式發展為主,但現有業權人可向政府申請補地價後自行發展土地,或與政府申請換地,但必須符合5個條件,包括地皮面積最少要有0.4公頃及必須在政府發展土地的時限內完成。至於原本規劃中只興建私樓的坪輋及打鼓嶺,則由於未有完善交通配套而暫時擱置。
為解決人口急增、住宅數量嚴重不足的問題,政府早於1998年初已展開《新界東北規劃及發展研究》,並選定古洞北、粉嶺北、坪輋及打鼓嶺為新發展區,其後隨著人口增長放緩而建議暫時擱置。前行政長官曾蔭權在2007年的施政報告宣布,籌建新界東北新發展區,以應付長遠的房屋需求及提供更多的就業機會,新發展區更作為促進經濟的十大基建工程之一。
新市鎮可容納17萬人
政府先後於2008年6月及2009年11月展開新發展區首兩階段的公眾諮詢,並建議以「三合一」方式發展,提供近54,000個單位,當中公營房屋所佔比例僅為43%。政府消息指出,將於今天公布的修訂方案,會增加古洞北及粉嶺北發展區的發展密度,可建單位數目將升至6萬個,公、私營房屋比例則會改為6比4,以回應基層市民住屋需要,整個新市鎮則可容納17萬人。
據了解,當局在修訂計劃後,會重提公私營合作模式,並以換地的形式進行,但仍會以政府收地為主。為免有發展商提出司法覆核,當局會提出附有條件的「原址換地」,可說是「加強版」的新市鎮發展模式。
可原址換地 須符5條件
當局容許一些已規劃為住宅或商業樓宇用地的業權擁有人或發展商,可提出原址換地,但必須符合5個條件,包括土地用途必須吻合;地皮面積最少要有0.4公頃及不能太不規則、「三尖八角」;如土地上有農戶及其他佔用人,業權人必須作出官地相若的補償;換地時限不能比政府計劃興建樓宇的速度慢;以及必須補足地價。
發展商亦可在補地價後,自行發展該土地,興建私人住宅或相關發展項目。然而,若某發展商的土地已被規劃作興建公屋、居屋、學校、醫院、道路及橋樑等公共用途,則不會接納用地,必須由政府收地發展。消息人士指出,過往荃灣中心及將軍澳維景灣畔都是以「原址換地」方式興建,但由於新界東北的業權分散,當局現階段無法估計可申請「原址換用」的土地數量。此外,當局亦需對受影響的約200個農戶,提供復耕安排。
坪輋打鼓嶺 日後再發展
至於坪輋及打鼓嶺新發展區,則由於未有完善交通配套,當局會暫時將有關地點剔出發展範圍,並撥入日後發展的新界北區規劃。長遠房屋策略督導委員會委員李華明,對當局將新界東北發展的資助房屋比例提高至60%表示歡迎,認為是回應市民住屋需求,但預料收地過程仍然會有困難,希望規劃對現有居民的影響可以減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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