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慕智博士 免費幼稚園教育委員會主席
最近,有朋友問我:「幼稚園界別非常複雜,不同幼稚園之間的差異十分大,營運模式百花齊放。如果要進行改革,當中涉及許多持份者,想達至一致共識幾乎不可能。為何你還答應出任『免費幼稚園教育委員會』的主席呢?」
其實在答應出任委員會主席之前,我已經對這個問題思索良久。事實上,過去30年我一直擔任教育方面的公職,是基於我對教育工作的熱忱,而優質的幼稚園教育,對培育人才和社會的長遠發展尤關重要。至於如何做好委員會的工作,我心中持守著兩個信念:第一,做該做的事(Do the right thing);第二,把該做的事做好(Do it right)。提升幼稚園教育質素,是對下一代的應有之義,因此我們應把這件事做好。在這個過程中,社會上不同人士,或許會對如何把事情做「好」有不同的理解。但只要我們認清目標,盡量凝聚共識,最終定能馬到功成。
我聽過有人指出,委員會應該以「幼兒教育」而非「幼稚園教育」,作為政策討論的焦點。根據國際標準,「幼兒教育」的定義是兒童於0歲至8歲之間所接受的教育。「幼兒教育」的形式和結構多樣化,當中包括正規教育(Formal Education)及非正規教育(Informal Education),也可以泛指該年齡組別的兒童所得到的不同類型學習經歷,例如供3歲以下的幼兒參加的遊戲組(Playgroup)、6歲至8歲的初小教育等,所涉及的範圍甚廣。既然委員會的工作是由十五年免費教育引申,我認為我們現階段應聚焦處理好3歲至6歲的幼稚園教育。
翻查歷史,我留意到自從政府於2005年9月開始協調學前服務後,前身受社會福利署資助的幼兒中心,已根據《教育條例》和《幼兒服務條例》分別註冊,成為幼稚園暨幼兒中心,而其中為3至6歲兒童提供教育服務的幼稚園部分亦由教育局規管。因此,委員會以優化「幼稚園教育」作為焦點,是最合適不過的做法。
自從「免費幼稚園教育委員會」在4月成立以來,至今經已召開了3次會議,而5個工作小組亦分別就各個特定範疇展開了討論。為了深入分析不同國家推行幼稚園教育的經驗,委員會擬於10月舉行一次國際論壇,並邀請多位國際知名的教育學者來港作分享,盼望他們能基於香港的實際環境,引進可行的優質幼稚園教育措施。
業界希望在短期有一些紓緩措施,協助他們應對當前的挑戰。今年初行政長官於施政報告公佈的「一筆過學校發展津貼」,可讓幼稚園按實際需要而靈活運用,將有助學校在短期內改善校舍環境、添置傢具和學習資源,提升教學質素。因此,委員會成員一致支持這筆撥款,並希望建議獲立法會通過。
就如何優化幼稚園教育的長遠方案,我們願意虛心聆聽,並邀請公眾的參與,出謀獻計,一起完成這項互利惠民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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