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子珍
天主教港區副主教楊鳴章昨天聲稱,相信因「佔領中環」而犯法的人並不等同犯罪,如果有學生或教友因為參加此活動而犯法,教會應該支持他們。楊鳴章身為教會負責人,不應鼓勵學生或教友參與違法行動。「凱撒歸凱撒,上帝歸上帝」,楊鳴章支持「佔領中環」,鼓吹違法後果嚴重,這可能使學生或教友被誤導,參與違法行動,既違反宗教人奉公守法的宗旨,又嚴重衝擊社會秩序和法治,自身也要付出沉重代價,可謂害人害己。
天主教香港教區首度就「佔領中環」行動表態,教區刊物《公教報》昨日刊登近2000字的聲明,就有關普選及公民抗命作「緊急呼籲」。副主教楊鳴章昨日會見傳媒竟然聲稱,因「佔領中環」而犯法的人並不等同犯罪,因為他們只是表達公民權利。與「佔中」發起人戴耀廷將「佔中」披上愛與和平的外衣相比,楊鳴章不過是將「佔中」披上宗教的外衣。但是,無論楊鳴章和戴耀廷怎麼花言巧語,怎麼包裝粉飾,違法就是違法,「佔領中環」的違法性質是改變不了的。
豈能公然支持學生或教友犯法
《公教報》刊登的聲明還吞吞吐吐聲稱,若果公民對改善嚴重的不公義再三訴求得不到充分回應,或在法制上欠缺投訴渠道,「這樣便出現一些在有限度範圍內,可視為合理的公民抗命的例外情況」。聲明又聲稱,令香港市民不合理地喪失機會,不能實質地參與選舉,造成對基本公民權利嚴重而持續的不公義和侵犯,矯正這種情況,是刻不容緩的。副主教楊鳴章昨日會見傳媒時,就不再吞吞吐吐,而是赤裸裸聲稱,如果有學生或教友因為參加此活動而犯法,教會應該支持他們,因為在宗教角度,耶穌的愛是超越法律。但他又欲蓋彌彰稱,天主教與「佔領中環」並無扯上任何關係,政治負責管理大眾的事,而教會是服務公眾,故無可避免涉及政治,教會可以在政治上作出表達,不認為是干預政治,只是表達出人最基本的價值理念。楊鳴章一邊煽動學生或教友參加違法「佔中」,一邊又說天主教與「佔領中環」並無扯上任何關係,企圖推卸支持學生或教友參加違法活動的責任。這暴露楊鳴章是一個自私和不負責任的人,枉為宗教領袖。
「犯法不等同犯罪」乃誤導之言
楊鳴章聲稱,因「佔領中環」而犯法的人並不等同犯罪,所謂「犯法並不等同犯罪」,是徹頭徹尾的詭辯和誤導。雖然犯法與犯罪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但二者有密切聯繫。違法是指一切違反法律的行為,而犯罪是觸犯刑事的行為。從法律上看,「佔領中環」行動不僅違法,而且涉及刑事犯罪,將構成多種罪行:參與、組織「佔領中環」涉嫌觸犯管制遊行集會的多項罪行;在「佔中」過程中,如果拒絕服從警方對遊行路線、時間、音量的管制,或停止、解散遊行集會的命令,都可能構成犯罪;未經警方准許,明知而進入或逗留在被封閉禁止進入的公眾地方,也構成犯罪;「佔中」可能導致出現暴力犯罪,佔領過程中,參與者可能由於情緒激動而出現辱罵、損毀汽車、電車、建築物、鐵路、阻止交通工具開行等屬於暴動及破壞財物的犯罪行為;參與者還可能以暴力方式進入他人處所,侵犯私人地方,強佔並非法管有該處所;如果參與者與對立陣營人士發生衝突,將會出現鬥毆、襲擊他人,襲擊、抗拒或故意阻撓警方執行職務,意圖抗拒合法拘捕或扣留而襲擊他人,等等。上述行為都涉嫌構成犯罪,根據《公安條例》的相關規定,均可被判處監禁。
楊鳴章以教會負責人的身份支持「佔領中環」,鼓吹違法,後果嚴重,這可能使學生或教友被教會負責人誤導,參與違法行為,毀壞前途。根據《罪犯自新條例》,留有案底將被限制從事下列職業:大律師、律師、會計師、政府公職、保險代理人、銀行董事、銀行行政總裁、《保險業條例》和《銀行業條例》訂明的職位等。此外,留有案底還會對個人生活產生重大負面影響,如申請獲批或繼續持有牌照、許可證、豁免證、獲得註冊或續予註冊;辦理保險業務;參與強制性公積金計劃;受委為寄養父母等,都會受到影響。楊鳴章支持「佔中」貽害學生或教友,他們可能因此毀壞前途。
社會各界批評宗教干政
楊鳴章煽動「佔中」,被社會各界斥為宗教干政。多名立法會議員指出,「凱撒歸凱撒,上帝歸上帝」,教區不應以公開方式,呼籲信徒參加違法的政治活動。輿論也質疑,楊鳴章是在歪曲和褻瀆天主教教義,因為所有正統宗教都不鼓勵信眾公然犯法。
楊鳴章鼓吹「佔中」的嚴重後果,不但會影響天主教徒,更可能會影響天主教屬下各中、小學的學生。社會人士質疑:楊鳴章鼓吹「佔中」的言論,是代表個人還是天主教香港教區?教區有責任澄清:倘楊的說法代表教區,即反映「佔中」在教會層面已被合理化:「一旦『佔中』發生意外時,應該由誰去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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