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毛毛
二
自姨媽一家搬去香港後,我和表姐再沒有生活的聯繫。
我記得,姨媽一家去香港生活的消息,很快傳遍漁民聚居地,在周遭掀起一些騷動,好像是一件了不得的大事,人人對姨媽說,香港香港,豎起大拇指。姨媽臨離開前,鄰居都走來祝賀,姨丈還因此哈哈大笑,大飲而醉。
後來,聽母親說,細姨丈知道如果在油麻地避風塘買一艘住家艇,經政府登記後,就可以上岸,住在政府興建的房屋,就提議與姨丈合夥購買。就這樣兩家人一同擠住一小艇中。可以想像表姐當時的活動空間,既不能上岸,終日只是在小艇流連,雖然細姨媽有一女兒,但她比我還小,不能當作同伴嬉戲,還需照顧。聽母親說,表姐被打是家常便飯,說時,母親嘆息,她是命苦的,有一次,表姐不小心將一隻匙羹跌落海,姨媽竟然怒不可遏,不單打她,還推她落海。表姐雖是漁民子女,卻不懂游泳,不斷喊救命,驚動細姨丈,下海救之,才拾回一命。後來兩位姨媽都如願以償,搬去大窩口的徙置區。
在我入讀小學一年級時,表姐借了人家的身份證,去荃灣的紗廠工作,聽母親說,她經常取得勤工獎,病了也上班,是只知道工作的人。我清楚記得,外祖母離世,表姐也沒有回來奔喪,姨媽說,妨礙她拿取勤工獎,這不知是姨媽的強迫,還是表姐的自願。外祖母當年曾多次維護表姐,免被姨丈姨媽毆打,她不回來拜祭,我心裡很不舒服。
三
四十年前的一次見面,是表姐的婚宴。
聽母親說,表姐與表姐夫只見過兩次面,就談婚論嫁了。因表姐夫是海員,為了置家,很早就儲蓄一筆錢,姨丈覺得「價錢」不錯,就答允了。母親說,表姐夫雖說比表姐年長十五年,但看上去足足大二十年,活像父與女。由於表姐夫身材健碩,與表姐合照,好像大人國與小人國,而膚色方面,一個黝黑,一個蒼白,對比很強烈。
婚宴場合,新娘子順理成章是主角,我第一次見表姐化妝,覺得模樣很奇怪,而她的表情很怪,很不習慣。漁民很喜歡品評新娘所戴的金器重量,但當日,母親與姐妹親戚所談論的焦點,竟然是姨丈所戴的金鏈,因為掛在姨丈的頸上,很長很粗,閃閃光,非常奪目,他走來走去,金鏈在賓客面前晃動、搖擺。自此以後,母親與姐妹親戚談論姨丈時,往往以「大金鏈」之名代之。
婚後不久,表姐一家和姨媽一家一同搬入剛開發的屯門。表姐以三年抱兩的方式,陸續誕下四個兒子,從漁民的角度來看,這是福氣的。然而,最小的兒子尚未出世,表姐夫在地盤工作因觸電而亡。表姐是怎樣養大四個兒子,不知道了,因為這時候,她的弟弟因為黑社會問題而入獄,在赤柱監獄服刑數年,自此,姨媽斷了與我們的聯繫,以致表姐夫和姨丈相繼去世也不告知,也不出席親戚的喜慶事。
母親輾轉從姨丈的親戚處斷續獲悉姨媽和表姐的情況。表姐在兒子可以獨立謀生後,自己去庵堂生活,食長齋。
四
凝望表姐的臉龐,我都不知說什麼好,希望她好好安息,希望她的兒子能夠記得清明時節拜祭,燒多一些香燭,然而,粗略看四個兒子的模樣和神態舉動,與古惑仔不相伯仲。
人生無論怎樣愁苦,無論怎樣歡樂,都有離開塵世的一天,安息吧,表姐。只是,不知道表姐是否知道這個秘密,姨媽一生沒有生養,表姐是嬰兒時遭人遺棄,因哭喊聲驚動路過的姨媽,抱回來當女兒,而表弟是向打魚維生的人家「買肚皮」,當作繼承香燈。
表姐,希望你到另一個世界找到歡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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