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惠貞 九龍社團聯會理事長
老師粗口辱警事件,受到社會廣泛批評,特首梁振英責成教育局就事件提交報告。老師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對青少年品格修養的形成具有舉足輕重的影響。老師大庭廣眾罵娘辱警,對年輕一輩形成惡劣示範,對「靠惡」的暴戾氣氛推波助瀾。社會不能低估老師爆粗辱警的負面影響,更不能息事寧人、不了了之,應該促使學校和教育當局認真調查事件,對有關老師作出應有處罰。對於忍辱負重、秉公執法的警隊則應全力支持,這是對香港社會秩序、穩定繁榮的有力維護。
粗口辱警有違師德誤人子弟
「師者,所以傳道、授業、解惑也。」意思是指老師傳授學業知識,並為道業上有疑惑的人解惑,可見老師除了是學生知識道路上的老師,也是學生「修己治人」的引路人。老師就是學生的模範,老師若做出有違道德的行為,學生則會在潛移默化下學習老師有違道德的行為。因此老師的道德水平,毫無疑問要比他人高才能有效教導學生。尤其是小學老師,其教育對象是心思初開的學童,社會對於小學教師的行為和道德尺度更嚴格,可以說,什麼是小學生不宜的,教師就不應該做。如今,竟然有老師在大庭廣眾下粗口橫飛,指著警員破口大罵,嚴重破壞老師形象。「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學生接觸如此老師,認為講粗口也是普通平常之事,甚至誤以為只要不在學校講就無事,這不能不引起家長、社會的憂慮。
這次老師爆粗事件另一惡劣的影響,是侮辱、挑釁警方。警方是法律的執行者,是社會秩序的維護者,侮辱警員、損害警方權威,其後果是衝擊法治、破壞社會秩序。香港是法治社會,市民充分享受言論自由、集會自由,同時亦要遵守法紀,絕不能破壞社會秩序。市民即使對警方的執法有意見,應該通過正常途徑投訴,而非以粗言穢語謾罵警員,干擾警方執法。無規矩不成方圓,任何機構、任何社會都要有穩定的秩序,才能確保運作暢順。正如在學校中,校內秩序也有風紀糾察執勤維持,校方絕不會容許任何人羞辱當值的人員,因為這是對制度、對校方的不尊重。本港近年以激進暴力行為挑戰警權的風氣愈演愈烈,此次老師肆意辱罵警員,還辯解是因為警方偏袒、有違公義才不得不用粗口表達不滿。這種歪風歪理若得不到有力遏制,勢必對暴戾風氣火上加油,更令青年誤以為要表達訴求就需要惡,「為公義」講粗口合情合理。
砌詞開脫混淆是非社會不容
老師粗口辱警影響極之惡劣,引起市民、輿論的猛烈抨擊。在社會壓力下,涉事老師雖然表示對講粗口感到遺憾,但另一方面又暗示市民要注意其講粗口的苦衷,更希望事件盡快平息。如果涉事老師真正認識問題的嚴重性,真正獲得社會的原諒,就應該誠懇地向公眾道歉,特別向警方道歉。就像學生講粗話犯錯道歉,學校、家長要求學生的道歉要有誠意,以此判斷學生是否真正認識自己的錯誤,能否痛改前非。從目前爆粗老師的所謂道歉來看,對失德辱警的言行輕描淡寫,對被辱的警員隻字不提,反而充滿被打壓的委屈之情,如此的道歉毫無誠意可言,根本沒有反躬自省的意義,卻製造混淆是非、顛倒黑白的反效果。
老師講粗口不誠懇認錯,只想息事寧人,市民難以接受。《經濟通》和《晴報》發起網上的調查顯示,有75%市民認為特首梁振英要求教育局就事件提交報告的做法恰當,大批網民指出:「老師爆粗辱警,有錯不認,影響教師形象,教壞細路。」擔心此事若不了了之,以後教師在課室如何維持秩序?有教育界人士更認為,教育局應該公開譴責老師粗言辱警及有錯不認,確保所有教師不會因此事而影響教學。
的確,老師當眾辱警罵娘,其粗鄙行為違反《香港教育專業守則》中「應尊重法律及社會接受的行為準則」的規定,教育局可依例取消其教席;挑釁警權,阻礙警方辦公,其滋事行為涉嫌干犯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罪,其不合作和辱罵警員已涉嫌構成妨礙警方執行職務罪和襲警罪,更應被依法追究刑責。因此,學校和教育當局理所當然要對事件進行全面調查,對涉事老師作出應有的處罰,絕不能姑息縱容,以免禍害下一代。
維護警方權威 免法治受衝擊
此次事件中,值得一讚的是,警方面對林老師的囂張謾罵,仍然保持克制容忍,再次展示本港警隊良好的執法質素。事件亦促使市民必須嚴肅看待尊重警員、尊重法治的問題。任何稍有常識的人都知道,一個民主自由的社會,除了需要一套公平和嚴謹的法律外,還需要由一群公正而有效率的執法人員去執行法律,社會秩序才能得到保障。在英美乃至泰國、新加坡、馬來西亞等國家,辱警都會被治罪。毫無疑問,在一個警員無能、法紀不彰的社會內生活,最終吃虧的還是普羅大眾。如今香港挑戰警方的行為屢見不鮮,態度囂張違法者反佔上風,此次罵娘辱警的老師就被個別媒體捧為「仗義執言的英雄」,這樣的風氣惡化氾濫絕非香港之幸。市民必須為公義發聲,支持警方秉公執法,維護警方權威,抵制挑戰警方的行徑,確保香港的法治免受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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