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40歲軍裝警員陳振威,涉去年8月透過手機交友程式尋找援交少女,卻遇上臥底女警,向她提出「千五蚊陪三小時」而被捕。陳早前否認2項「為不道德目的而唆使他人」罪而受審,昨被裁定罪成,罰款1萬元。
被告早前作供指自己從沒當面與女警鍾芷蘊提及以金錢換取性服務,又指自己會「合法嫖妓」、光顧「一樓一」並沒犯法。惟裁判官指當時陳相信女警是年輕學生,與「一樓一」的情況大有分別,又認為陳證供不合理,因2人不可能單以手機程式對話達成協議。而女警為執行是次行動經過訓練,證供誠實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