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已故甘草演員兼書法家區樹湛,遭女徒弟之大律師弟弟黃桂生(51歲),利用假遺囑承辦遺產,並提走1.5萬元存款。大律師辯稱當日見證區簽署遺囑,但事後真遺囑遭人調包,指假遺囑上區及他的簽名均遭人偽冒。區院法官彭中屏昨指被告證供前後不符,充滿矛盾,不合邏輯,醫學證據亦未能證明他於案發時受精神藥物影響致神志不清,乃裁定被告行使假文件,發假誓及偷竊等9項罪名成立,還柙監房至12月12日,以候其精神醫生檢驗報告始宣判。
申逆權管演員區樹湛寓所
控方指74歲已故電視台演員區樹湛沒有親屬,他是一名設計師兼書法老師,自上世紀80年代起授徒,而大律師黃桂生的胞姊黃彩竹,亦是區樹湛的徒弟。
案件涉及區位於西源里的單位及他戶口存款。區曾與被告胞姊及另一名女徒弟居住該單位,但1997年他以100萬元售予同在電視台工作而認識的誼子張偉明,誼子仍讓區住在該處,並每月給區5,000元作生活費存入2人在渣打銀行的聯名戶口。誼子之後定居愛爾蘭,但繼續以自動轉賬過數給區。
6銀行轉賬單簽署均偽冒
區於2009年7月10日去世,被告在區死後1個月向高院申請逆權管有區的住所,並向遺產承辦處提交聲稱是區於2009年6月19日訂立的遺囑,申請授予遺囑認證及進行宣誓,稱自己是遺囑唯一的執行人,其姊則是遺產受益人,遺囑上有一名姓葉的見證人及被告的簽名。一個月後,被告以該遺囑成功向警方領取區的聯名戶口存摺,並在2010年1月至3月向渣打銀行提交6張聲稱是區預先簽署的轉賬單,在區的聯名戶口轉賬15,400元至自己戶口,然後提走款項。控方指化驗證實遺囑及6張銀行轉賬單上區的簽署均是偽冒,葉則稱從沒見證遺囑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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