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高鈺)教育局要求全港直資學校須於每年12月前公開多項財務資料以供公眾監察,但原來當局只要求提供各項收入及開支所佔的百分比,而累積儲備亦只須填上相等於多少個月的營運開支便可,毋須提供實額,有關安排被質疑透明度不足。教育局回應指,不同學校的規模、學費水平等均不盡相同,若以實際金額比較會容易產生錯覺,造成不公。
比較實際金額易產生錯覺不公
教育局昨日在其網頁的《政策正面睇》專欄上指出,若以實際金額匯報直資學校的收入及支出項目,實不足以比較相關項目的比重。有些直資無收學費,有些則每月收取幾百至幾千元,而若以開辦30班及另一所開辦18班但學費水平相若的中學為例,前者一年支出可達6,000萬元,而後者一年支出則約4,000多萬元,以實際金額比較會容易產生錯覺。
教育局又指,若以員工薪酬福利開支為例,據直資學校提交的2011/12學年的學校經審核賬目顯示,由於學校的規模及員工人數不同,若以實際金額顯示,學校就員工薪酬福利的全年開支最高與最低者可相差近14倍;若以所佔開支的百分比計算,前者佔開支的70%,後者佔開支的69%,其實二者並無明顯差異,因此當局及直資業界皆認為,以百分比的形式匯報更能讓持分者了解學校的財務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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