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舉行特別會議討論政改諮詢文件。多名反對派議員聲稱,是次諮詢是「畫地為牢」,並非「有商有量」,並聲言「機構提名」是「篩選」及「僭建」在《基本法》之上。政務司司長兼政改諮詢專責小組主席林鄭月娥反擊,指不希望諮詢過程流於口號式發表意見。律政司司長袁國強也強調,世界各地的選舉制度都有一定程度的規限,問題在於是否合理,僅空泛地講及「篩選」,意義不大。
特區政府於上周三在立法會大會上就政改諮詢發表聲明,並即日公布諮詢文件。昨日,林鄭月娥聯同政改諮詢專責小組成員袁國強,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到立法會回答議員提問。多名反對派議員質疑政改諮詢「畫地為牢」,其中提及候選人數上限和「機構提名」是提高選舉門檻。民主黨議員單仲偕更聲言,以往特首選舉沒有一個「機構提名」,現時要求提名委員會參照選舉委員會時卻提出「機構提名」,是凸顯了「篩選」的機制。
民主黨主席劉慧卿聲言,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兼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在訪港時表示,提名委員會的組成跟以往選委會的組成是「八九不離十」,「很多市民問是甚麼來,我說真是九唔搭八」,又稱不可能李飛說一句就視為「金科玉律」。「人民力量」議員陳志全則稱,現在並非政改諮詢,而是「解籤」,「大家要估中方肯畀咩洐輕鉹H」。
袁國強:泛談「篩選」無意義
林鄭月娥在回應時強調,她不希望諮詢過程流於口號式發表意見,要達致普選,要按《基本法》規定及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不可天馬行空。袁國強亦指,「篩選」字眼並無在《基本法》出現,而世界各地的選舉制度都有一定程度規限,問題在於是否合理,空泛講所謂「篩選」的意義不大。
他強調,根據《基本法》,目前的選委會性質與提名委員會不同,選委會是以成員作提名,故理解《基本法》時要分清楚兩者的分別。
就2017特首普選的提委會產生「若干」名候選人的問題,袁國強指出,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提到「若干」名候選人是有法律效力的,但大家對「若干」的理解有不同意見,故當局會諮詢收集意見,現階段不希望定調,避免扼殺討論空間。
有議員關注到諮詢文件未有就立法會分組點票制度進行諮詢,譚志源說,文件已鋪陳分組點票制度的相關條文和發展,而當局會將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分開提交立法會審議。
政制事務委員會將於下月11日及18日舉行兩場公聽會,聽取公眾人士對政改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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