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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爪湯。 網上圖片
文:青絲
過去不少家庭宰雞為食,怎樣分配也有定式。雞爪多是男主人的專利,以喻在外面路子寬廣,能摟財。小孩子則萬不可吃雞爪,說是吃了會手拙,日後寫出來的字跡會像雞爪踏過的泥地一樣凌亂無章,且易於撕爛書本,讀不下書。不少人從小受此觀念灌輸,成年後仍是談雞爪色變。
不過,雞爪在市廛間倒是大受歡迎,除了是粵式茶樓裡的主要茶點之一,街市上也有人專賣為業,小販用鹽水鹵了,或加放泡椒製成酸辣有致的水晶雞爪,盛在屜盤裡當街售賣。因價廉物美,加之各自製作的滋味也有差別,故在所有的鹵食熟菜當中,雞爪是最受青睞、最早賣完的。人們買了回去,並不作為正經的就飯菜餚,或下酒,或當作消閒小食。即使吃過飯後,覺得不過癮,一邊看電視一邊拿起剩下的幾隻雞爪啃茠悸滿A也大有人在。我就特別喜歡在有球賽時準備好一盤鹵雞爪,以味蕾享受配襯視覺盛宴,作為辛勞一天的犒賞。由此想到史書裡說「齊王好雞跖,日進七十」,是完全有可能的。因啃雞爪純屬賞味,獲得的只是口唇上的愉悅享受,看似吃出了一大堆的骨頭,實際真正下肚的並沒有多少東西,不知不覺就把一大盤雞爪吃光,並不是什麼稀奇事。
習慣大口吃肉的人都看不上雞爪,認為僅是幾根骨頭上覆茪@層薄皮,沒多大的吃頭。但對於喜歡的人來說,好的也就是這一口。程乙本《紅樓夢》第49回:「寶玉卻等不得,只拿茶泡了一碗飯,就茬氐爪子,忙忙的爬拉完了。」炊金饌玉的寶哥哥也啃雞爪子,且是啃瘦瘠乾硬的野雞爪子,也就是對那種鮮滑乾韌、濃香浸入的滋味情有獨鍾。想見口之於味,與人的身份地位並沒有多大的關係,而是各自有所好尚。明代李東陽的《懷麓堂詩話》說:「熊蹯雞跖,筋骨有餘,而肉味絕少,好奇者不能捨之,而不足以厭飫天下,黃魯直詩大抵如此,細咀嚼之可見。」把骨多肉少的雞爪比作是黃庭堅的詩作,須慢慢咀嚼方可品嚐出滋味,堪稱是對雞爪最為文藝的描述,也是對食物與文學關係的最精妙比喻。
雞爪富含膠質,用來燉湯,清潤醇厚,也令不少人荌g。以往街邊的宵夜排檔,把處理好的雞爪加上冬菇放到一個小陶罐燉盅裡頭,以慢火隔水燉煮,使滋味滲出。揭開蓋,可以看到湯面上有一層漂亮的油星分佈,那就是從骨頭中釋出的膠質。趁熱灑上幾粒b花,再撒少許胡椒粉,每喝一口湯,都會感到餘韻無窮。
雞爪已經被燉至徹底軟爛,入口即可含化吐骨,那種腴美滋味,恨不能將雞骨也一同嚼碎了吞落肚中。陸游曾有詩曰:「雞蹠豚肩異味重。」認為雞爪的腥氣太重,形如雞肋。我相信,如果他得嘗過這道雞爪冬菇湯,就絕不會再這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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