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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月娥表示,政府有需要對某些法律觀點作出澄清和解說。黃偉邦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對於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在報章撰文發表有關提名委員會的看法,領導政改小組的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昨日表示,政府有需要在適當時候就某些法律條文或觀點,進行解說和釐清,不等於政府對政改不採取開放兼聽的態度,並強調政改需考慮政治、法律及實際操作3個層面。
不等於政府不開放兼聽
林鄭月娥昨日出席一施政報告簡介會後表示,政府在政改諮詢展開時,已表明會在適當時間對某些法律條文的理解作出說明。她強調,任何政改方案需考慮政治、法律及實際操作3個層面,特別是在法律層面,因涉及基本法和人大有關決定,故社會認為有某些法律條文或特別觀點需澄清,政府就有需要解說,強調袁國強的文章是對基本法第四十五條的法律觀點作釐清,不等於現階段排斥或評論個別方案,亦不等於政府不採取開放兼聽的態度。
她強調,基本法第四十五條說明提委會有提名功能,任何繞過或削弱提委會的建議,都未必能滿足到基本法要求,政府會在適當時候就法律條文的觀點,向公眾分享,相信有助餘下3個月諮詢期的討論,又歡迎法律界及其他人士提出意見交流。被問到政改諮詢展開兩個月後,政府便提出一些法律意見,會否令人覺得會有「篩選」,她回應時表明不認同此觀點,強調政府處理政改這個重要課題時,法律基礎是主要考慮因素,政府有需要解說自己的法律觀點,協助市民討論時有更好的法律基礎。
譚志源:與以往原則一致
政改小組成員、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則說,袁國強的文章主要是從政府的角度,分析基本法第四十五條關於普選的法律考慮,希望往後討論時有基礎,和政府以往的原則和方向一致,他亦歡迎法律界作出回應,並重申現階段不會評論任何具體方案是否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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