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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明確指出,基本法訂明提名委員會有實質提名權,並無空間或需要以其他概念作推敲,任何繞過或削弱提委會的方案或被認定不合法。不過,反對派竟強辭辯稱,袁國強說法是企圖藉法律語言包裝政治目的,漠視了基本法第四十五條中有關「民主程序」的定義,又揚言「真普聯」倡議的「三軌提名方案」並無削弱提委會權力。
「香港2020」發起人、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昨日聲言,大家應聚焦基本法第四十五條,當中清楚指出提委會需具有廣泛代表性,並透過「民主程序」普選,「若某候選人得到若干民意支持,那是否符合『民主程序』?」她又聲言,「泛民」從無剝奪提委會實質提名權,無論「公民提名」或政治機構提名均符合基本法,「問題重心是若候選人得到大部分市民支持,提委會亦不會斷然拒絕」。
辯稱「三軌」不削提委會權力
公民黨黨魁梁家傑則稱,袁國強並無處理核心概念,「三軌提名方案」是不會削弱提委會權力。公民黨法律界議員郭榮鏗聲稱,「民主程序」背後意義旨在讓「民意」得以反映,又指袁國強「以法律用語包裝政治目的」,存心為普選「有篩選」鋪路。
民主黨主席劉慧卿指,政府不斷強調政改諮詢「有商有量」,但袁國強在諮詢期不足兩個月,就否定「公民」及「政黨提名」的可行性,等同強化中央不會讓普選特首有競爭的打算,對普選感到「悲觀」,希望特區政府說服中央放下「心魔」,容許本港有「真普選」。
「真普聯」召集人鄭宇碩聲言,袁國強的論點「在法律上站不住腳」,「提委會不應有權操控提名名單,政府官員更應虛心聆聽市民的意見,如實向中央反映,不應在諮詢期提出有傾向的方案,影響公眾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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