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華懋集團主席龔仁心次子龔皓去年6月7日在如心廣場停車場,遭4名南亞裔男子以雨傘及揮拳襲擊, 令他嘴唇及牙齒受傷,區域法院法官杜大衛昨裁定被告等意圖傷人罪名成立,辯方求情稱事件純粹認錯人,以為龔皓乃數日前駕車幾乎撞到首被告的司機,為了復仇才採取襲擊行動,但法官表明不會接納此求情理由。案件延至今午判刑。
法官昨在判辭中指警方情報科探員早於案發前數天已接獲線報,預先在荃灣如心廣場一帶埋伏監視,先後發現4名被告在如心廣場出現及視察,且事發日現埸停車場閉路電視亦拍得整個襲擊過程,當日早上8時45分龔皓偕妻駕車扺達停車場,2人步行近電梯大堂時,即遭首被告持雨傘襲擊面部,龔逃跑卻遭被告等人揮拳打頭及肩膊,未幾即有一班探員出現,先後把各被告拘捕。
4名被告均為來港申請政治庇護南亞裔人,依次是ABBAS Yasir(32歲)有一次偷竊案底、MALIK Zohaib Naeem(28歲)、IQBAL Pervaiz(25歲)及RAVI Dass(28歲)曾有14次案底,包括非禮,刑毀,偷竊,藏毒及傷人等。他們同被控一項意圖傷人罪,首被告開審時已認罪,另3名被告否認控罪,經審訊後昨被裁定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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