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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恨嫁家族》 非常林奕華提供
林奕華一直關心女子愛情婚嫁,既寫文、教學討論,還創作舞台劇(如《男人與女人之戰爭與和平》、《紅娘的異想世界之在西廂》)。他的演出吸引年輕女觀眾,並非無因。這次他的《恨嫁家族》遙遙向電懋公司陶秦導演的電影《四千金》(1957)致敬,更像是遙指前輩簡奧斯丁的《傲慢與偏見》和契科夫的《三姊妹》。
林奕華與編劇黃詠詩讓故事裡的媽媽誕下四個性格鮮明女兒,並把她們置於同一屋簷下,借此談論今天華人社會女子的各種婚姻現實;更設計出一個父親缺席、母親強勢的家庭。這樣的家庭顯然是林奕華作品的一個簽名式,夠狠。劇中五個(連同女管家實際上是六個)女性角色皆重口味。瘋癲的母親、女強人大女兒、浪蕩的二女兒、似能逃過家族詛咒的三女兒與貌似擁有完美婚姻卻另有隱情的四女兒、男演員反串的「人妖」模樣女管家,再加上一堆莫名其妙的男人,組成微妙設計的人物群像。
林奕華與黃詠詩的聯手創作,夠坦白直接,不拖泥帶水。這部四千金婚姻話劇,包含多個狠心事件個案,林奕華在空無一物的舞台上攤開多個女子婚姻案例,技法包羅萬有,除了一向的布萊希特式特點外,今回還用上類似京劇的「自報家門」,也有德國Peter Handke早於1965年便提倡的「反戲劇」影子。
林奕華向來少講戲劇理論,而在《恨嫁家族》中,卻抱�茈L一直信奉的「辯證法」,以旁白、說話(而有些話我甚至來不及看出是哪個角色說的),或問話來表達事件、劇情。他刺激觀眾思考,卻不提供答案,他的舞台作品從來不是純娛樂。至於他的粉絲觀眾會否真去思考,屬另一回事。
場刊說,創作過程中,林奕華向黃詠詩講故事,然後她在紐約完成劇本,二人多用長途電話溝通。我看過黃詠詩在研究生時期改編Arthur Miller的《The Crucible》,也看過她改編曹雪芹的《紅樓夢》為《賈寶玉》,和自編自演的《破地獄與白菊花》,她見多識廣具才華,要寫動人的戲不難。可是這次她所完成的較像是長篇故事,而非經營傳統戲劇性場面。林奕華把黃詠詩構思的人物和情節解構,取其骨幹,將之赤裸呈現在現實社會、文化脈絡裡,不只是幅現實浮世繪,更像是個今天華人女子婚嫁辯證論述。他也放棄經營戲劇場面,不要演員在舞台上模擬現實,不要他們製造戲劇趣味,反要他們處於抽離狀態,客觀傳達劇本訊息,並配合台前幕後總策略,來實現整個戲劇工程。
觀眾看戲過癮與否,非林奕華關注重點。他關懷社會,機智展示事件佈局,只為了作系統剖析。道德判斷和答案尋找,他不代觀眾來做。我看他的戲,主要看其表達手法。他總是不按牌理、別樹一幟,成功與否暫且不論,然而那種預料不到的處理,卻一直可觀。
此外,他的男女演員也有看頭,我看他們如何擔任導演的棋子,實踐他的佈局和策略,如何傳達他的訊息。常有場面我認為屬尷尬情況,而該些演員皆處之泰然,並安然度過,那便是我看林奕華舞台劇其中一種趣味。
文:張錦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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