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 偉
有名為「滅蝗行動」的網上團體,昨日發起所謂「廣東道驅蝗行動」,參與者包括一班網民,也有激進反對派團體「熱血公民」、粗口教師林慧思及其「調理農務蘭花系」等。他們由尖沙咀鐘樓出發沿途不斷向內地遊客叫罵,高舉帶有歧視及侮辱性的橫額,更揚言要噴發「殺蟲水」,肆意挑釁及騷擾內地旅客。有團體因不值其行為,在鄰近地點派發歡迎內地旅客的單張,兩批支持者更爆發罵戰及肢體衝突。事實上,所謂「驅蝗」行動已經不只是「倒香港米」,在外國他們的言行已經觸犯了「煽動仇恨罪」,而公然騷擾他人亦違反了香港的刑事恐嚇條例,執法部門理應追究相關人士的法律責任。
「滅蝗行動」發起人梁金成,自稱任職倉務員,但近年卻不斷在上水等地組織對內地旅客的狙擊行動,並得到范國威、毛孟靜等反對派議員支持,彼此關係千絲萬縷。這次他們更加變本加厲,公然到廣東道狙擊內地旅客,這種極端行徑根本不容於文明社會。內地旅客來港是消費,真金白銀何來「蝗蟲」之詆毀,況且兩地同文同種,豈有惡意針對中國人之理?昨日有內地旅客就指出中國人不打自己人,而是要互相支持。這些極端人士完全是丟了港人的面子,令香港文明社會蒙羞。
香港是廣迎四方客的旅遊城市、購物天堂,「滅蝗行動」不但「倒米」,而且行動主要針對內地旅客,顯然已觸犯了煽動仇恨罪。該罪行是指針對某一特定社會群組成員歧視性的犯罪行為,這些社會群組包括種族、宗教、性傾向、身心障礙、族群、國籍、年齡、性別、性別認同及政黨等等。香港現時雖然未訂立有關法例,但煽動仇恨絕不容於本港社會已無異議。同時,有關人士公然指薄B滋擾旅客,顯然已「使受威脅者或其他人受驚」,人證物證俱在,警方完全可按照刑事恐嚇去追究其刑責。如果一些人可以在大庭廣眾之下去狙擊旅客,而不用承擔任何責任,香港還是一個法治社會嗎?
必須看到的是,有關行動雖然參與者只屬極少數,但背後卻有多個激進反對派政黨團體政客的身影。再聯繫之前「人民力量」高調提出所謂陸路入境稅,同樣將矛頭指向內地旅客,說明激進勢力正在發動一輪針對內地旅客行動,意圖挑撥兩地關係,製造各種衝突,讓他們可以借機發揮渾水摸魚。這種破壞兩地關係的圖謀,社會各界應高度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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