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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蹄糕。 網上圖片
青 絲
周末到鄉下去,正巧看到兩個農家孩子在收馬蹄。地裡大概已經收過了一遍,為了不使有漏收的果實,兩個孩子捋了褲腿、赤腳在爛泥裡到處踩,腳碰到了硬物,就彎下腰伸手一摸,一個裹滿泥漿的馬蹄就被掏了出來。雖然手腳和臉都被凍得通紅,兩人卻嘻嘻哈哈的,十分快樂,讓在旁邊觀望的我,受此情緒感染,也想脫了鞋子到田裡的爛泥踩幾腳。
馬蹄在南方是常見的水生植物,不少人一聽說到,就會心生出一種親切來。昔日在水澤或濕地旁邊,經常可以找到野生的荸薺葉子,水田或溝渠裡,也時見有農人栽植的馬蹄。《後漢書》曰:「王莽末,南方饑饉,人庶群入野澤,掘鳧茈而食之。」「鳧茈」就是馬蹄的古名,因其四處滋長,蔓延叢生,野鴨常以為食,故以名之。古時若遇饑荒,馬蹄又是災民渡過難關的重要食物。或許正是這種能上能下的從容調性,使得馬蹄呈現出與眾不同的飲食魅力--既可以作為果物生食,也可以入饌做菜,抑或做成糕點,還可以取粉焙乾,吃的時候以沸水一沖,就是一碗清香甜美的粉羹。不論濃妝還是淡抹,馬蹄總是相宜。
民間有諺云:「煨得烏芋熟,天子不如吾。」馬蹄多是在陰冷濕寒的冬日上市,人們烤火取暖之際,常會將馬蹄覆在火灰裡煻煨至熟,趁熱取食,熟香可口,故有人戲謔稱,煨馬蹄的佳妙滋味,以及那一刻的閒散帶來的至樂,即使南面為王也是不易。另外冬日烤火,空氣會很乾燥,人們常將新鮮的馬蹄洗淨,一邊烤火一邊削皮啖食,不僅味道極清冽,亦有滋心潤肺、護喉清嗓的作用。還有人把帶皮的馬蹄加上幾段甘蔗尾,一道煎水作為茶飲,凡有體熱上火症狀者,服飲後多能有所緩解,由此神清氣爽,周身暢快。不管生食熟食,馬蹄皆享有不錯的名聲。
若將洗淨的馬蹄放到竹籃裡,懸於通風的走道或窗簷下,將其水分稍稍風乾了再吃,是懂得享受生活的人的慣常做法。剛從田裡採出的馬蹄,大者有如兒拳,小者扁圓如栗,表皮鮮潤紅艷,食之清脆多汁,但由於水分足,滋味也會略顯淡薄。經過一段時間的風晾,馬蹄的表皮收縮起皺,這時再削皮而食,肉質甘脆,清甜無滓,別有一番佳趣。蕭紅曾在一篇文章裡提到,她在上海期間,到魯迅家裡作客,常看到有一籃風晾的馬蹄,是情味皆勝的清品。想見生於江南水鄉的魯迅,也是熟諳其理,掌握享用之術。
潮汕一帶的人家,做年糕也會用馬蹄作為添綴。是將馬蹄去皮切碎,添放到加了糖的澱粉裡,盛入特製的模具,上灶蒸熟。吃起來,鬆軟香甜的糕體裡夾帶有馬蹄的絲縷清香,給人一種果凍般的特殊質感。本來平淡無奇的年糕,有了馬蹄的添綴幫補,也就有了不一樣的飲食情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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