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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林 法制網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中國社會科學院昨日發表的法治藍皮書中,特別關注到由本港反對派鼓吹的「佔領中環」。報告指,有關人等在完全有可能以合法的方式達至普選的目標情況下,就倡導以不合法的方式而行之,是違反法治精神的。
報告指出,「佔中」有關負責人在去年3月27日宣讀「佔領中環行動信念書」時,稱該運動的目標是要爭取2017年無條件普選特首,並希望通過採取不合法但絕對非暴力的「公民抗命」行動,來達到普選特首的目的。
未諮詢先批不民主欠理據
不過,報告質疑,有關人等發起該運動的前提,是香港特區政府將來推出的2017年特首選舉不符合國際社會對普及和平等的選舉的要求,及香港特區政府所採用的議決香港選舉制度的具體方案是不符合民主程序的,惟在其信念書發表時,香港特區政府還沒有就特首普選採取任何行動,根本沒有任何材料可以評估上述兩個條件是否得到滿足,而目前有關普選特首的諮詢剛剛開始,作出上述評估也為時尚早;因此,這個前提是有問題的。
報告續質疑,「佔中」倡議採取非暴力但不合法的「公民抗命」行動爭取在香港落實民主普選,若現在完全有可能以合法的方式達至普選的目標情況下,就倡導以不合法的方式而行之,這是違反法治精神的。
港非國家 普選須依基本法
同時,報告強調,香港是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而非一個主權國家,普選必須是在基本法所設定的憲政框架之下進行,這也是法治精神之所在。
社科院法學所所長李林昨日在回應記者提問時認為,「佔中」與衝擊駐港部隊等問題,雖然部分行為與普選沒有太大關聯,但與香港法治社會傳統不是太吻合,而類似現象如果增多,就會與「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等原則不太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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