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方楚茵)繼青蛙王子(1259)後再有民企涉造假風波,內地《證券市場周刊》日前報道,質疑蠟筆小新食品(1262)在2011年及2012年度果凍產品銷售收入造假,及在同業競爭激烈、產品同質化嚴重下,集團利潤卻高於同儕,涉嫌誇大利潤水平。受消息影響,蠟筆小新昨跌近18%,收報4.85元,曾低見4.76元。
質疑誇大果凍銷售
報道指,在2011年及2012年,該公司果凍產品銷售佔公司總銷售額79%和74%,分別貢獻年度總銷售收入的13億元(人民幣,下同)及15億元。按其財報數據計算,扣除大型超市配送商和出口商後,每個經銷商在該兩年度果凍產品月均銷售額分別有32.5萬元及31.7萬元。然而經調查,經銷商月銷售收入只有8萬元至10萬元,更有經銷商對其果凍銷售價格是出廠價基礎上加價40%至50%,意味茖C個經銷商的果凍產品月平均銷售不逾5萬元至6萬元。報道又引述該公司一名原銷售經理指,果凍產品對單個經銷商的銷售額只約5萬元至8萬元。
利潤水平明顯過高
雖然該公司稱,於2012年乃內地第二大果凍產品供應商,市場份額12%,僅次喜之郎。然而有同業指徐福記及親親果凍銷售均高於該公司。2012年親親的果凍產品銷售額只得6億元,蠟筆小新卻高達15億元。加上果凍市場競爭激烈、產品同質化嚴重、生產技術及資金壁壘都不高等,該公司利潤卻明顯高於同業,在2011、2012年EBIT利潤率分別為22%和24%,和其規模、產品結構及價格等相當的親親同年度的EBIT利潤卻不足6%和4%。即使龍頭旺旺的盈利能力亦遜於蠟筆小新,故質疑該公司誇大利潤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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