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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錦樑(左)強調,是次人事變動屬於商台的內部事務,擔心若立法會介入調查,會造成干預傳媒內部運作的非常嚴重壞先例,最終白費氣力及損耗資源。陳�絔g(右)則認為特權法應用作處理重大事件。劉國權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反對派繼續為被商業電台解僱的節目主持人李慧玲「出頭」,提出要求立法會以權力及特權條例調查事件。立法會昨日再以25票贊成、38票反對,否決成立專責委員會調查事件。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在回應時強調,事件發生至今個多月,仍未有實質證據,質疑若成立專責委員會的調查內容,又如何啟動調查,並擔心會造成干預傳媒內部運作的非常嚴重壞先例,最終損耗資源。
內會早前否決以權力及特權條例調查李慧玲被解僱事件,但反對派未有因此罷休,公民黨議員毛孟靜昨日再動議成立專責委員會調查解僱原由,多名反對派議員表明支持。
公民黨黨魁梁家傑聲言,商台每10年對受歡迎節目主持作一次調動,2004年有黃毓民及鄭經瀚,今日有李慧玲,兩次均處於商台準備續牌的時刻,質疑事件非單純的商業機構人事調動,故立法會應行使權力調查事件,又稱「如果立法會不運用權力徹查,就是掩耳盜鈴」。
陳�絔g:「尚方寶劍」非用作「切叉燒」
民建聯議員陳�絔g在發言時,坦言對該動議感到「無奈」。他認為,立法會擁有權力及特權條例的「尚方寶劍」,並用作處理重大事件,而非「以尚方寶劍切叉燒」,又質疑不應因一名女士的臆測,甚至聲稱「自己就是證據」,就隨便動用過千萬元公帑調查事件。
自由黨飲食界議員張宇人表示,自由黨現階段不支持成立專責委員會,「雖然我們關注新聞及言論自由,亦認同立法會有理據跟進此事,但香港作為自由商業社會,不能動輒引用權力及特權條例調查商業機構的人事調動,否則會破壞本港聲譽,影響營商環境」。
蘇錦樑在回應時強調,是次人事變動屬於商台的內部事務,擔心若立法會介入調查,會造成干預傳媒內部運作的非常嚴重壞先例,最終白費氣力及損耗資源,「如果引用特權法的門檻太低,只會導致很多事都要調查,最終都是徒勞無益」。
他續說,商台續牌程序仍未啟動,質疑現階段將人事調動與續牌扯上關係,是毫無根據的,「事件發生至今個多月,仍未有實質證據。為何要將傳媒機構的內部事件,提升至立法會調查?若成立專責委員會,調查內容是甚麼?如何啟動調查?特區政府不會干預傳媒機構的編輯自主獨立運作及內部管理,更不存在打壓新聞自由的問題。」
議案最終在25票贊成、38票反對、0票棄權下被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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